2007.12,杨小姐,以帮助我朋友(之前她和我朋友是恋爱关系)为由,借款1.2w元,写了借条,并有还款日期2007.12.31日。
之后,一直联系不到她本人,打电话到她家里,接电话的说,她是骗子。
懵了!!! 求救啊!
如果追讨,胜算多大,需要我怎么做,可否告知一二。 谢谢
我将门面转让,对方欠我转让费,当时写了欠条和还款日期,现在对方就是不给钱,我该怎么办?
我将门面转让,对方欠我转让费,当时写了欠条和还款日期,现在对方就是不给钱,我该怎么办?
请问债务人写了欠条并注明还款日期但日期已经超过了确迟迟找借口延迟,我能起诉吗
债务人写了欠条金额在12万左右,在去年11月份,并写明还款日期是3月28号,这期间要求债务人还款时,确迟迟延迟时间,说再过一星期,等过了一星期他又说再过一星期,一而再再而三的这样,现在都快6月了,请问我能起诉他吗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被批准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一个案子的生效判决是以主债务人的公告送到期之日达起算,还是一般担保方的送达签收日期起算?现在情况是担保方已经签收送达后两年零二十天后提出了申请再审?他还有这个权利么?他如果走抗诉好操作么?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还款,且欠款人因诈骗入狱。我已经起诉了现在还没开庭。下步应怎么办?谢谢! 要是无力偿还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