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租用我村部分土地,镇政府与我们签订15年每年1000元每亩的协议,每年的9月30日前给付,请问怎样确保政府每年按时足额发给我们租金?(也就是确保协议受法律保护,万一起诉必胜的办法)另外,我们想享受更多住房优惠,该怎样提条件?
大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共有十几分土地,这些土地是我们分配得的,由于我们都不耕种丢空在哪里。 大约两年后就让生产队队长认去了。卖给了别人做房地。我们一分钱都拿不到。跟他理论还挺有理说土地属于国家、- -|| 不属于我们。可卖地的钱都让他拿去了.. 事后我知道后就在空的土地上中上了庄家。曾经也找过
乡级人民政府是否有权签订征收土地的协议吗? 乡级人民政府,不是代表村民签订协议,而是,作为甲方与村民(乙方)签订征收土地、拆签、安置的协议。按土地法规定,不是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征收土地的吗?
请求对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政府,西蔡塘村委会,强迫村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并请
请求人: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西蔡塘村村民(名单附后)。 请求代表人:孙训诗、祁开明、孙传江、刘安考、刘安松。 请求事项:请求对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政府,西蔡塘村委会,强迫村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并请求责令行为人赔偿土地承包经营者的损失。 事实和理由: 一、事实 东海县牛山镇西
你好! 向你咨询一下 , 我们那个地方是山区 现在有一个水泥厂要到我们那里开采 说是租用土地
你好! 向你咨询一下 , 我们那个地方是山区 现在有一个水泥厂要到我们那里开采 说是租用土地 要我们整个村的人搬迁 但赔得一点也不合理 很多都不愿意搬 政府也没有一个好的说法 要求我们强行搬
村民有一亩20未耕作的林地,政府将其送给一名刚退休的老干部且没有给出相关的土地权转让书,这是否是合法的。
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各位朋友...事情原因是这样的:家里有一块六分大的地..准备用来修房子..去年听说政府要征收回去修路..我当时觉得修路也没什么..现在说是征收回去给别人修廉租房..而且只赔给我们家2万块..我觉得心里太不舒服了..因为我准备修房子的..但听说修路也就没有动工..现在说划分给别人修房子..心里很不舒服..
我父亲原是镇供电所职工,租用单位公房一套,与母亲(无职业)一起生活,当时与单位签好协议书,只能本人居住,不得让子女居住、转租,2007年3月份去世,子女考虑到生活问题,暂时与子女生活一段时间,而原单位在2007年底就多次催讨房屋,要我们归还,当时我觉得此做法不当,发生多次不愉快的谈话,止此房屋租金就没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