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房是大家庭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的区分法律依据(急)
我父母于1979年离婚(母亲户籍没迁出)。1990年我结婚,1992年父过逝后,母亲立为户主,和我们一起生活。2000年将老宅卖给同村人得款5万多,另批准宅基地建房A,建房资金来源为:1.卖老宅款5万。2.父母我及姐四人的土地补偿款2万。3.借款2万。2000年8月办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土地使用人和建设单位(个人)登记为我儿子(1995年生)。2002年又在妻子娘家购地建房B(无证)。2005年我与妻起诉离婚,儿子由我抚养,女儿由她抚养。A房成为争议,法院判为夫妻共有财产,我和母亲不服一直上诉,驳回,2008年母亲因交通事故死亡。因房屋临街出租,我与前妻纠纷不断,无法进行新生活。请法律人士解答。
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草案)》规定农村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在该办法颁布之前,实际产生的的面积部分该怎么来计算〈法律层面〉谢谢?
我和母亲是城镇户口,我的的继父为农村户口,其下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办理了分户,2005年继父和其小儿子申请了宅基地90平米的二层楼房,不过实际是大儿子盖房,事后小儿子的户口迁出了,迁入他老婆的村,小儿子一家在其老婆村改了90平米的二层楼房,今年也就是2010年大儿子申请的90平米也批下来了,实际就是归小儿子盖房用的
我们夫妻俩是07年4月领结婚证,我们的房子是06年和他大哥一人建一栋,先由他大哥垫钱给我们建的。婚后我们用礼金3万,借别人五万和用我外公的房子向银行借五万,共十三万元还给了他大哥。婚后我们用俩人的工资还银行贷款和私人的钱。请问这个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我奶奶在十几年前将祖宅交给了我家,那时国家没有要求每户办土地使用权证,我家祖宅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来由于祖宅太破旧,我家便在那块宅基地上重修了房屋,奶奶便和我家一起住在那个新房里,并直到1997年国家要求补办土地使用权证时才补办了,并把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名称登记为我爸了。 前几年由于房屋老旧问题,我
领了结婚证之后,老公买房子,过户后只写老公的名字,没有添加妻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还是说一定
领了结婚证之后,老公买房子,过户后只写老公的名字,没有添加妻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还是说一定要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才属于共有财产?
现在是这么个问题,在南宁仙葫那边村民有宅基地,我想去永久性租下来,自己建房住,不知道受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万一拆迁 会有赔偿么? 还有一个问题,这样的房子会有土地使用证 跟房产证么? 意思就是,这个租赁期最大就是20年,超过20后,就得不到法律保护,拆迁我就得不到赔偿了,那如果再签个协议 遇到拆迁赔偿全部归我所有,
云南省曲靖市农村宅基地的发放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建房到现在已经6年了,老百姓的房子还没有分到手,个个怨声载道,请有关专家给点建议。
你好;我想咨询有关农村宅基地建房过户问题。我与前夫两年前协议离婚,宅基地建房 ,即儿女抚养等全权由我负责,男方不承担责任。现在过户,需要那些手续?费用?叩求给予解答!谢谢。
为发展小城镇建设,政府在在乡镇所在地将土地用于农村村民异地集中安置建房办理宅基手续的法律依据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