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给员工买保险,现在一工人因在吃午饭时间清洗机器,本来电源已经切断,是她自己打开的。因毛巾进入机器,她去抢,不幸被弄断右手中间的3根指头,请问这属于几级伤残,应该怎样赔偿。
从单位方面考虑:单位上工伤保险还有必要给员工购买交通意外伤害险吗?
上这两个双重保险会给单位减少应承担的责任吗?? 我这里说所的承担责任是支付赔偿。
本人今年3月份进入佛山某厂任职半年 已于7月份办理辞职手续 8月份正式离职 期间厂方一直未未本人购买社保 入职时与厂方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与一纸员工入职书 此入职书有一条规定为 “员工保险统一由本公司购买 保险生效日起 如员工做工不够一年而辞职的 保险费由该员工负责 员工工作时如出意外 赔偿按保险合同理赔 治
私企老板不给员工签合同,不上保险,除了我在公司做过的设计页面,没有证据
工资是每月5号现金发放的,去掉老板和管事的就四个员工,其他几个都是农村户口,没有维权的法律意识,明哲保身型,未必给我证明,我多次提出上保险,老板托词公司发展,规模小,我怎么维权和取证?来公司半年多了~! 6.4号晚上下班告诉我,让我6-7号开始放假(不带薪)一周,原因公司没活,我问是否一周后上班,结果说等电
员工一直是在以前的单位上的工伤保险,在我单位工作过程中发生腰扭伤是否必须由我单位提出工伤鉴定?
我单位有一名女员工在9月初将腰扭伤,但至今以未完全康复不能工作为由在家里休息,定期拿医院的请假条来续假。该名员工因一直在以前的单位上保险,在我单位未上工伤保险,且10月中旬该名员工已退休。请问:我单位是否需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其个人提出申请让我单位在工伤认定申请表封面的“申请人”一项加盖我单位公章是否合
我公司一名员工,当时在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合同缴纳保险,在工作时从脚手架上跌落,脚部骨折,医院进行了手术,公司支付了全部费用,而且住院期间的营养费、陪护费用也是公司支付,从发生工伤到现在已经一年的时间了,期间的复检费用也是公司支付的,而且公司已经支付了他一年的工资了,他也一直没到公司上班,想咨询一下,
我公司有外地员工,他的保险是在老家上的,又不想转入我公司。我公司应该写一个什么样的文件维护自己的利益,以防日后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