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合资电站合同职工(运行工),电站把未上网之前的电卖给别人用,是我去收取电费,两年来实际用电8000元,但我从用户处收取了15000,而我也只交了实际用电的钱,其余的没交,这属于什么性质
我想注册一个广告设计工作室,但是不知道工作室属于什么性质?是个体户吗? 还有,没有注册的工作室对外做业务算不算违法? 广告设计不需要门面,现在人也不多,也不需要很大的写字楼,所以我想在居民楼注册,这样费用少,这样可以吗?
法无禁止则不违法。日常中的门面转让费是个什么性质的费。如果是转租费何又称转让费
法无禁止则不违法。日常中的门面转让费是个什么性质的费。如果是转租费何又称转让费。在出具文字依据时,又该如何表述这一款项。这一租赁行业的潜规则真的就无法规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