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担保公司的,最近我们想与银行合作个人住房按揭担保贷款这一项业务。我们担保公司为个人向银行担保后,个人和开发商就要给我们提供反担保,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担保公司和开发商签订一个最高额保证合同,这样就不用每个购房者按揭担保贷款时,开发商都签保证合同,请问这样我们公司和开发商签订一个最高额保证合同,在法律上讲是否可行。
我在2004年为董某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银行要求签了一式5份,但没有写签订日期,2004年董某贷款10万,只使用2份保证合同,并在2005年还清。但在2006年董某又与银行信贷员勾结用2004年时签订的空白保证合同,填上2006年日期重新贷款,并且没有按期还款,致使银行起诉
2008年,张三向我借款人民币8万元,由李四进行担保,2009年,张三被法院判非法集资诈骗罪,(期间张三离婚了),经案大队找我拿材料,说以后要是追来财产就按比例分我一点,我一直以在外边为由没有去经案大队拿材料,所以张三的判决书上没有我的名字(去经案大队拿过材料的人在判决书上都有名字的), 先刑后民,现在张三
我买二手房,与对方在中介签约合同,对方在合同写明一切水电暖气费都交清,谁知今年去交费发现对方欠费3440元我准备起诉对方,请问律师,最高可判给我多少,房价是33万元
我的一个做教师的朋友准备开两家蜂蜜店,一家是别人转让过来的(这是一个品牌连锁店),属于已上轨道,另一家还没装修,属于没起步。他让我合伙出资,因为我要付出的时间多,所以前期利润我六他四,后期再看利润怎么分配,我和他之间的合伙合同一年一签。但因新店前一二年可能属于亏损状态,我担心等做上正轨以后他不再跟我
我的一个做教师的朋友准备开两家蜂蜜店,一家是别人转让过来的(这是一个品牌连锁店),属于已上轨道,另一家还没装修,属于没起步。他让我合伙出资,因为我要付出的时间多,所以前期利润我六他四,后期再看利润怎么分配,我和他之间的合伙合同一年一签。但因新店前一二年可能属于亏损状态,我担心等做上正轨以后他不再跟我
本人买了个二手车,合同上甲方说能保证乙方过户,但乙方去过户时发现发动机号码和登记证书不符,
本人买了个二手车,合同上甲方说能保证乙方过户,但乙方去过户时发现发动机号码和登记证书不符,无法过户,而且车也被扣了,请问这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