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两次劳动能力鉴定,前一次未索要赔偿,后者比较重,社保部门却说以第一次结果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公伤,已认定,接受完治疗后做了一次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完一个月后,出现后遗症,一直治疗,最去近再次做了劳动能力鉴定,第一次八级,我们没有找工伤部门赔偿,第二次四级,这才拿过去,去索要赔偿,但是社保局说:“伤残补助金按八级赔偿。”这两次鉴定均为政府部门安排,其实应如何得到补偿。
本人于2014年3月24日到2015年3月4日在某公司上班,该公司从未给我缴纳社保,我去劳动局告他,他不承认有我这个员工的存在。请问我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吗?我应该怎么做?
单位四个月没发工资,而且濒临破产,现在老总安排我回来休息,说所欠工资和补交的社保还有赔偿
单位四个月没发工资,而且濒临破产,现在老总安排我回来休息,说所欠工资和补交的社保还有赔偿,等公司破产后给清,但老板又不肯出书面说明签证盖章,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