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男,25 岁,无业。孙某因犯毒罪被判有期徒刑 5 年,1992 年 2 月服刑期满释放。后经营杂货 摊子,没有违法犯罪活动。但在 1998 年 6 月 11 日晚,遇上过去的贩毒同伙海某(海某与孙某同案,因贩 毒罪被判刑三年,早已服刑期满获释),孙某知道海某过去揭发过其贩毒的犯罪事实。孙乘海不备之机, 从背后向海的腿部猛扎一刀,海随即倒下呼救,孙某见海某血流如注,不予理睬,并逃离现场。由于海某 被刺伤股动脉,失血过多,在被他人送往医院的路上死亡。 问:孙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并且说明理由。
我是昨天下午大约1点的时候天津是的一大型商场,被其入口的旋转门给碰伤脸部额头部位,伤口达3.8cm,深0.7cm.由于当时情况紧急为直接找商场人员处理,而是直接奔往医院救助,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商场有赔偿毁容损失等费用吗?
五个人把一个人打了, 据说是尾椎骨骨裂, 法医鉴定为轻伤, 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或者是民事赔偿多少钱, 医药费用了2000左右,
2011.04.06 在梅河口4人持砍刀对一人进行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颈外伤、肩部外伤、双手外伤、腕部外伤、右耳神经断...花费医药费20000.余元 法医鉴定为轻伤害、现抓捕一人、3人在逃.想请教一下有什么应该注意的地方..我可以拥有哪些权利、可以索求多少赔偿。谢谢、、、
我外甥患精神病失踪多年(未鉴定),一年前回来,常惹事生非,还用斧头砍伤自已住院一月余。两个月前其弟和别人发生口角,其用硫酸泼向别人,后法院判四年刑期和五万元赔偿(法院判决期间鉴定为间歇性抑郁症)。请问:患间歇性抑郁症病伤人后既要负刑事责任还要负民事责任吗?
前几天,我亲戚的双桥货车前轮把一个74岁的行人腿压后截肢了,她没有走斑马线,当时车速很慢。我车买了保险,三者险保的50万、交强险11万多点,当时保险费就花了1.3万多元,问题一是:事故认定我会承担多大的责任?二是她有高血压、糖尿病花费很高这些也要我负责吗?保险公司认账吗?三是最后补偿我大致要遭多少钱呀、保险
疑问如下:1:法院在未通知原告到场的情况下对被告私下判刑,这个可以吗?2:当时判被告入狱三年并且赔偿原告2万元医疗费用,现在过去两年多,被告已被保释,但是还有1万多块钱未还清。当提交给法院强制执行时,法院方面却毫无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原告自身的利益呢? 希望能得到有效帮助,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