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安底镇桃园村村民委员会---关于农村自留地继承的问题的咨询
我村有位老人在80年土地承包时,未分得土地。因为他的女儿结婚在外,无人抚养,由生产队负责每年提供大米250市斤以供老人生活,这位老人在1989年患病,由该女儿接出医治,这位老人在1993年因病死亡,在此之前生产队提供大米从未间断,医疗费用和安埋费用由该老人女儿全部承担支付,因老人死后有三分自留地在我村,现该老人女儿提出继承,因我村找不出相关法律依据判定该继承是否合法。
人物关系主要有:婆婆 、婆婆的养父、养父的侄孙子、养父的后老伴 1、 婆婆从小是被领养的,婆婆有两个孩子都在城市里工作,婆婆老两口以种地为生,就有养父一个老人,虽然是养父养女关系,但是和亲生的没有任何差别,养父一直都没有自己的子女,婆婆也很孝顺他。现在婆婆的养父80多了,养父的侄孙子也成家了,但是觉得地
农村2位老人过世后,92年组里将其自留地收回,其女儿(80年代末嫁到其他组,户口已迁出)于2010年以“四固定”证为由将自留地强行占用,做法是否合法?自留地有哪些特殊的政策法规? 这样的做法是否有法可依? 可以有哪些办法可以妥善解决这样的问题?
您好,我爷爷原来有2亩自留地,当时给我爸爸的哥哥大爷用,就是让她用用,当时也没写下什么字句,现在听说人家早已发了本了,户头可能是我爸爸的哥哥(当时过户时也没有通知我爸爸),您说我爸爸的哥哥他们这种做法合法吗?我们还能要回这自留地吗?请您给解答一下,谢谢。
您好,我想咨询北京农村道路修建的问题。现在村里修路,我家在路边住地处下坡,由于修的路高,这样下雨水会流到家里,家里无法排水,房屋也会受到影响,和施工队理论他们依然要修,请问有什么明文规定不能让他们那样做吗?或者关于这个问题有没有保护村民利益的规定?我应该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啊?谢谢律师的解答和帮助。
关于农村房屋领房产证、如无法领到房产证,我父亲过世后,该房继承问题
我父亲是个离休干部,现定居在太原市警备区××干休所。他在农村老家建有一套房屋。位于山西洪洞县辛村乡白石村。那套房子是2000年6月,经大队批地基238平方米。主楼建筑面积192平方米,上下两层,带一个大院子,还建有东房、南房。建成时耗资10万。 现咨询:只是经大队批的地基,能否领到房产证?如不能,还要办哪些手续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土地及房屋继承问题。具体情况如下:父母是农民,父亲已经过世,母亲年纪也越来越大。家里刚建了一栋楼(原来是村,去年刚转为社区),没有房产证,另有2亩多农田和果园(村里80年代将土地承包到户,目前县城扩展,很多村民已经被征收或卖掉很多农田和果园)。我本人户口因01年读书迁出,现在
我的父母户口都在农村,拥有一块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上面早就盖了房屋,相关证件上的户主是我的父亲。父母膝下只有2个女儿,姐姐已经嫁到邻省的农村,户口也转过去了,我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已经是非农业户口,我想问一下: 1、据说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直接继承的,如果父母过世,怎样才能将房屋过户到我们姐妹的名下?
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我太公太婆两人生前膝下没有子女,我太公原来不是本村人,但是在我的那个村子上面生活了一辈子,并有了自己的土地。我们那里各家的土地是由原来的生产队分配的。我太公太婆生前膝下没有子女,我妈妈是他们一手拉扯大的,在我的村子上也只有我妈一个亲人,现在他们都走了,我想问的是我妈妈对我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