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精神病患者三年前将自己的爷爷活活打死,今年又将一位政法干部打死,并将自己的房屋烧毁,同时,多名亲属受到伤害和威胁,请问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精神病患者的行为该如何判罚?亲属和乡亲十分愤慨,都希望能将此人绳之以法。
事件是在一家歌厅里一次打架斗殴中,这杀人犯用刀刺伤了对方后,逃之夭夭,然而当地医院因没押金,没能及时抢救,致使受害者当时失血过多身亡,12年后的今天罪犯被公安人员抓住,现在审理中(但已承认杀人,并找了律师),请问这样的罪犯该如何量刑,如何民事赔偿,如何才能让他偿命给受害家人个公道。医院和歌厅该付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