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在借款据上明确写有欠款按月利息贰分计算,如果欠款人不还款,起诉他,是否受法律保护?按月利息贰分和2%有区别吗?
信用卡是不是也适合此法则,我2009年欠信用卡5000元,过了五年后,银行要他还2万多元,年利率达百分之六十多,请问高院同志,信用卡如此高的利息是不是也不受法律保护。银行还扬言要起诉我朋友,要负刑事责任,我去年还了一万一千元,现在银行说我又欠银行一万五千多了,一年利息一年达到百分之七十多,银行这真是苛政猛于
我有一朋友因为生意经济困难,向朋友借了几万元,当时有立字据,约定每月偿还利息。最近因为我朋友家里出了很多事,所以在规定偿还的期限内不能偿还。现在他的朋友又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这样私人放高利贷是不是受法律保护?我朋友确实是因为家庭困难才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法院是否会受理此类诉讼? 他们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