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由于本人和女友在准备婚前由于女方房子要求过高谈崩,但之前有张银行卡我父母好意相信叫她临时代保管下的,为了以后买房再使用。但在谈崩时她私自取出9万元后明目张胆还说不知道取了这笔款的事,行为恶劣,想问当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可否用刑事诉讼?如果她打算还那还是撤诉的。因为找了律师用民事诉讼,律师说已经确立很难再要回了,该如何处理了?
并且查现女方已经将她转账到她自己卡中的9万元卡做空,估计给到父母卡中,现已经无法直接查询,用民事到最后就算胜诉,钱可能无法要回了,是否是这样结果。
老家供销社倒闭 法院查封其财产后公开拍卖其某处仓库,家人依法取得相关产权,在履行使用权的时候,却发现有人居住在内并且要死要活坚决不愿搬离,甚至让其家中的老人出面闹事,多方调停无效,请问其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该如何处理?如其以索要财务为搬离条件是否属于勒索?谢谢。
我能不能起诉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或骗取等方法,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呢?
我是一名保险业务员,我认识的一车行保险专员,在我手里拿走了保单,保费达4230元,,当时只付我1000元,称送单给客户后会将余款汇给我,因为我们公司之间有过合作,我就相信他。现在两个星期过去了,我昨晚打电话给他,他说出了车祸,把收回来的钱垫付了费用,说过段时间才给我。我打电话到他原来的公司,了解到他在今年2
我有一处房产出租,租期已经过了,也不想租他了,但是租房人以人在外地等理由拒绝搬迁。 我又多给他半个月的时间,现在也已经到了,他仍然不见人影,打电话总说快回来了...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但是他屋子里又有一些金属器材等贵重物件,也不好轻易移动。 我想问问,法院有没有代为保管个人财务的机关?我这种情况该怎
我在淘宝网上买了一件全新的衣服,价值1360元,由于快递员的失误送错了地址,但不知什么原因,居然被那家签收了。因为开始快递员不承认送错了地址,所以耽误了俩天,如果那家人不承认签收,不还给我衣服,是否属于非法侵占了我的财物?如果还给我的衣服已经被穿了(剪掉吊牌,我感觉就是二手衣服了)或者弄坏了,我该怎么办
我的手机在我们郴州掉了,我安装了防盗追踪软件,会主动把使用我手机的号码发送到我设定的手机上。过年前收到了短信发现使用我手机的号码是一个广州的朋友,于是打电话过去了,他说是他开车经过我们这里在这里加油,到商店买东西时商店门口捡到的,于是我叫他还给我,我给他手机价值的20%的报酬。他说他已经回到广州了 无
本公司与另外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因对帐金额不符合,只差2万多元没有立即支付,对方就到本公司把本公司一部价值30万元的汽车偷走,这算什么行为?
近期查获一名对象身上有他人信用卡30多张,这些卡专门用于套现和“养卡”。按规定,信用卡只能由卡主本人使用,而卡主知道自己的卡在对象身边使用。对对象而言,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