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行政单位事业人员,于2010年3月因工受伤,其单位在7月份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自4月份算起,请问该同志是否应做伤残鉴定,如果鉴定在四级之内是否停发原工资待遇。
本人是湖北宜昌人,由于单位面临破产,单位要实行一次性经济买断。本人工龄28年,每年补偿金只有1000元左右。但单位工龄短的职工,比如工龄只有两三年的职工。每年补偿标准跟我是一模一样。我对此觉得很不公平,但又找不到相关依据,求各位帮帮忙。
山西省沁源县的领导未按照政府文件严格落实政策,而是让一些不相干的人和他们的关系户占用指标,把一些真正为人民作了贡献的技术人员排挤在外,请求有关部门给老百姓做主,主持公道。
关于执行农业技术推广法落实乡镇农业五站人员事业编制的请求,山西省沁源县没有严格执行,请求还我们公平正义
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需要怎么签订?
我是原物价检查所的事业编制人员,去年单位改名叫价格监督检查局,成为了行政单位,除了局长是行政编制外,其余原来检查所的事业编制人员都仍然是事业编制。这样我就感觉没有任何保障,因为局长是财政发工资,我们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没人管。不知道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在哪签订。
买断工龄后由于以前的工伤造成二次手术的能要求单位报销医疗费用吗
我爸刚刚买断了工龄,1992年受工伤做的右腿前交叉韧带修复手术,由于时间长了,韧带需要再次做修复手术,他是六级残疾,现在可以要求原单位为其报销医疗费用吗,如果能的话,能报百分之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