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本来是男女朋友关系的,因为买房问题他自愿出钱给我买房,但后来因感情上两人有点分歧,所以他现在向法院申请叫我偿还他给我的买房的钱,他向法院说是我借他的,我不想和他吵架也不想上到法院去,他说叫他撤诉也可以,只要我把房子改成他的名字,我不想伤到无辜的女儿,所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写了一份协议给他,说是
在15年前,我在1月份找朋友借了现金1800元,当时打了借条。在同年的9月份我已全部还清,当时我问他要我打的借条,他说条子已找不到了,当时关系不错也没叫他打个收到条。可时隔15年后,关系已不好,形成了民事纠纷。他又问我要15年前我已还了他的那笔钱,他声称借条上我还注有利息,当时借条当中我已忘了是否注有利息。现在
朋友(被告) 于2005-3-29向高利贷借款3000元,之后的几年利滚利,据说欠下了十几万,利息民间说法是1毛钱算。原告余某每隔二、三个月将利息结算重新写下借款单,并让被告签名按手印。借款期间,被告经常不定时还款,数额也数不清还了多少。缺少法律意识,还款时也未写任何收据之类的单子。 ; 帮分析一下问题 1、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定于2011年5月1日前归还本息,到期确不还,怎办
现已经申请执行,不知道能否拿到钱,要是她以总总理由不肯还钱,(原来借钱的目的是购买商品房,因为贷款没有批下来,所以就先借给她了,)没想到她买了几个月就把房子卖掉了,乡下的房子是她父母的,自己离婚了,商品房也卖掉了,我该怎么办,她要是一直说没钱,那我的钱是不是就打水漂了呀, 恳请徐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有
我本村的一个伙计,向我本村的一个人借了五万块钱。我担的保,而且借条是我写的。现在借给他钱的人在给我要这个钱,我现在找不到我这个伙计。我该怎没办?如果找到我这个伙计,而他又还不上这个钱,我可不可以让他写个证明;证明这个钱是他借的。那这个证明受不受法律保护?能不能去掉我担的责任?谢谢。
请问进行诉讼保全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及注意事项,弱在准备提起保全时,对方提出和解,此种情况下需要注意什么事项才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呢?谢谢
我借给一个小企业老板30万元,双方都是以个人名义操作的。对于他现在的企业运营情况比较满意,但现在有一个顾虑,如果老板出现人身意外的话,我如何才能龟避这个风险?期望您的解答,先感谢您了! 谢谢王律师的回复,如果我在借条上加盖他企业的公章是不是会更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