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份接群从举报,某处存在违法建筑,经查证,该违法建筑建于2005年3月份。于是规划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7日内自行拆除,适用法律是《城乡规划法》。请问适用法律正确否?
我于2005年在国有划拨的宅地基上建造房屋,没有领取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 2009有关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对我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请问有关部门对我的处罚合法吗?适用法律正确吗? 有关部门应当适用什么法律.那一条.那一款对我进行处罚?
我于2005年在国有划拨的宅地基上建造房屋,没有领取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 2009有关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对我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请问有关部门对我的处罚合法吗?适用法律正确吗?
你好!我们家是在农村小镇上,响应国家城镇规划假设准备拆除以前的老房子(70年代建的土砖房),重建新房,请问国家或者地方有没有相应的补偿。老房子位于街道上,是整条街道拆除重做
*政府招商失误,德国人号称投资2.5一欧元的旅游地产项目,卖完一期房子就跑了(300多户业主) *政府找到国企开发商接盘近一年,今年4月份公示:全面更改规划 *业主要求听证。这样全面更改规划政府应该批吗?前提是:所欲的旅游设施和其余的配套住宅规划全部更改!
施工过程中挖断一企业的电力电缆,具体情况:该电力电缆在道路绿化带内,我方工程已经办理规划红线,该电力
施工过程中挖断一企业的电力电缆,具体情况:该电力电缆在道路绿化带内,我方工程已经办理规划红线,该电力电缆在规划红线图上无标示,并且现场无明显标示(电缆标桩),与线路平行的排水管线、电信管线未受到任何破坏(红线图有标示并且现场有明显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