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父亲响应党的号召支援内地建设,母亲没有内迁指标,一年后因父亲身体不好需要照顾,母亲辞去上海的工作,带哥哥迁去西安,留下年幼的女儿妥姑妈照顾,并同意姑妈的要求将两家公房合并置换到一套厨卫独用南北两间的公寓房。当时母亲是户主,姑妈是承租人。母亲住了半年不到即带哥哥迁去西安,留下年幼的我。请问按照当时政策,公房会被国家收回吗? 父母当时留下我是为了以后退休后按照政策可以回沪的。我于姑妈一家共同生活了五年后因感情不好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户口迁到奶奶家读书工作至结婚。后离异,户口仍迁回姑妈处直到现在。但并没有住在一起,现在姑妈瞒着我买下该公住房,我已诉求买卖合同无效,并在此基础上愿意调解。该房屋价值是二百万,购买时户口上是四人,现在是三人,请问我接受调解的合理要求有多少?我没有享受过福利待遇,我该如何保证我今后万一房屋要拆迁的利益呢?我想了解细节。 恳请专业律师为我支招解惑。谢谢!
父母生前租用的一套公房,在房改政策下由兄弟三人合钱购买,入了四弟的名字。拆迁补偿时该如何分配?
父母从60年代起租一套40平米的公房,父母亲在90年代均去世后,房子由四弟继续租住。在2000年房改政策下,前三个兄弟一起合钱买下该房产,因为是四弟一直租住,根据政策只能入了四弟名字,但是四弟未有出钱。兄弟四人签订了协议,协议写明了兄弟三人各付钱金额,但协议未作公正。现今该房子要拆迁补偿,想询问: 1、协议未
黄浦区金陵东路永寿路拆迁政策是怎么样的呢,有父母和自己还有老婆
黄浦区金陵东路永寿路拆迁政策是怎么样的呢,有父母和自己还有老婆,现已怀孕
母亲去世父亲一心要寻第二春,为避免纠纷,影响家庭团结,父母名下房屋应做预先处理
母亲去世父亲一心要寻第二春,为避免纠纷,影响家庭团结,父母名下房屋应做预先处理,关键是之前为省钱未办理房产证过户,只有房屋买卖协议,这种情况应做怎样的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书?!
2000年前,我在一家国企五金厂工作18年,后来工厂倒闭了,我却没有得到任何说法,也没有赔偿,我该怎么办
您好''情况是父母去世''留有一处宅基地''现政府改政策要更
您好''情况是父母去世''留有一处宅基地''现政府改政策要更换宅基地本'''原宅基地名字是父亲的'户口本户主是母亲的'''可是父母都已去世''留下的房产如何分配'''新办房本名字写谁?如果来不及到公证处公正''可以先填写我和姐姐任意一人的名字办理房本事后再做公正吗?
伯父无父母子女去世,其房产该怎样处理我是他侄子(他死之前没遗嘱
伯父无父母子女去世,其房产该怎样处理我是他侄子(他死之前没遗嘱,我有入谱)然后我爸我弟三人住一间房,其房产证是他的,我们该么处理
父母中有一方在婚前因恋爱问题被派出所处理过对现在服兵役子女的
父母中有一方在婚前因恋爱问题被派出所处理过对现在服兵役子女的政审有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