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战友,现为上士,09年结婚,现生育一子,他入伍前为农村籍,目前该村正在征地,拒绝为其子办理入户手续。军人保家卫国,抛家舍口,让他实在无法接受。请问该村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爸爸妈妈有5个子女,爸爸去世了,妈妈现仍然在世,而且患有老年痴呆症,并行动不便,大小便不能自控,以前妈妈都是和小儿子住在一起的,但是经常虐待打骂妈妈,并推倒她,致使她缝了20几针,后来就再也没有照顾及看望过她,完全置之不理,母亲的日常生活起居都是由我和我大姐照顾的,并找了一个保姆。由于本身兄弟姐妹之间不和睦,
我与爱人户口在一起(我爱人为户主),都是在农村地区,都为非农户,我们夫妻没有房产,现住在我爱人父母家中,房产为我爱人父母的(有宅基地证、有房产手续)。现在想把儿子的户口也落户到我爱人的户籍下,但现在当地派出所说要想落户,除非我儿子或是我爱人在当地要有房产,这样才能落户。还要需要法院出具什么房屋产权判
我今年26岁,我爷在我很小的时候去世后我奶就另嫁,但无登记,到现在在那边生活已有20左右个年头!从我长了这么大的一个人,我奶一点没尽到当奶的义务,我们这边的孩子一个也没照顾到!甚至什么忙也没帮上!我奶有2个儿子一个姑娘,我后爷有3个儿子!现在两人都老了,后爷嫌弃我奶老了,开始不让我奶在那边居住,要赶回我们
我是一名现役三级士官,不知道是转四级好,还是转业好,两头为难,像我们这样的士官要文化没有文化,要技术也没有技术,回到地方上很难安身立命,说白了,找个老婆都难啊!在这里我主要是想咨询一下我们四川绵阳对我们士官转业有何规定,能分配到什么地方,如果就想等政府分工作,会怎么样?有明确的规定吗?如果没有,那我
公公去世了,留下一处房产。我的丈夫今年春节去世了,现我和女儿还有婆婆住在这所房子里一起生活(原来婆婆一直与我们一起生活,由我们赡养,婆婆没有退休金,只有低保)。我丈夫有两个姐姐,均已成家并独立生活。我女儿今年七周岁,上小学一年级。 请问这处房产如何继承?我的孩子还小,房产可以多分些吗?
你好我想离婚,就对财产/子女问题进行咨询 1/经济试用房一套(以老公名字申请的,产权证目前还没有办下来,问了开发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办下来) 2/车库2个,一个是老公的名字购买,另一个是以我的名字购买的。一套经济试用房和两个车库的钱算下来是差不多的,房子装潢是差不多7万多。 3/2周岁女儿一个。如果离婚,首先
我老公是现役军人,四期士官,十年前当初村里分的土地有我老公的,现在村里卖了一部分土地,分地钱然后剩余的土地重新分,现在村里大队的人说,我老公不分地钱,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是不是应该享受村里的地钱?
用人单位是个大的企业,她们在星期二的下午那天告诉我,公司我请辞我,请辞我的理由是:我的考试不过关!叫我最好为了以后好找工作,最好自己写辞职申请,不然的话,你会整得难看!星期三的早上,就来催我写申请,我一害怕就写了,交了。后来我来看劳动法上,说是用人单位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诉劳动者,她没有提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