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退伍兵1992年分配到一汽集团工作。于1997年在第一汽车集团买断的,当时给了12000块钱。什么手续都没有给我。2003年我自己把档案拿了出来。这时才发现社保单位一直在给我交,但是自那以后再没给我交了。我想咨询下一是我的买断合法吗 二是当时给的钱太少我能否在去协商解决下。 谢谢
本人2015年与所在公司的合同到期,我想问下合同到期以后08年以前的工龄享不享受一年一个月的赔款.如果因为公司不能履行当初承诺的“班车接送”这一口头协议而导致员工在合同没到期之前终止合同,那么这个赔款怎么解决 关于一些律师说的08年起计算经济赔偿金,新的劳动法中并没有注明这个经济赔偿金要从08年开始算。
1983年至1991年在多家国营或集体不连续工作,1991年后进入国家机关工作,上述经历经过政审认定,存入个人档案,但一直没有纳入工龄。目前相关单位已经不存在,且没有购买社保、没有任何工作合同等资料保存在手。请问,按现时法律法规,这个工作经历是否可以纳入工龄。
外公1943年参加工作(当时青岛资本家的粮油加工厂,解放后转为国营(粮油加工厂))现手里有一本山东省工会会员证,里面记载的从1943年到1956年14年的工龄,发证单位是 莒南县植物油厂,后1972转入乳山县粮油加工厂,1979年退休.为题就出在退休的时候是从1951年算的(当时外公可能没有注意工龄就糊糊涂涂的退了) 退休证写
我叔叔,2007年在农行买断工龄,当时由于他名下有一笔贷款没有还清,单位就不让他在买断协议上签字,也不让他回去上班,事情到现在也没有解决,我们在2012年自己从社保办理了退休,现在希望单位补偿从2007年到2012年的工资,在法律的范畴内,会否支持这个诉求?我们还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具体需要通过什么方式?
请各位律师指点下面的买断工龄协议是否合法。及合法与不合法的法律依据。谢谢 协议书 甲方:XX市公路管理处 乙方:XXX 公路管理处职工XXX于XXXX年参加工作,根据公路行业改革不断深入的精神,经本人申请,自愿买断工龄,彻底与公路处脱离关系,不管以后形势变化如何,不再与公路处发生任何关系。此事经处班
请各位律师解答下面的协议是否合法。及合法或者不合法的法律依据。 协议书 甲方:XX市公路管理处 乙方:XXX 公路管理处职工XXX于XXXX年参加工作,根据公路行业改革不断深入的精神,经本人申请,自愿买断工龄,彻底与公路处脱离关系,不管以后形势变化如何,不再与公路处发生任何关系。此事经处班子研究,同
各位律师,请你们解答下面买断工龄协议是否合法。及合法或者不合法的法律依据。谢谢 协议书 甲方:XX市公路管理处 乙方:XXX 公路管理处职工XXX于XXXX年参加工作,根据公路行业改革不断深入的精神,经本人申请,自愿买断工龄,彻底与公路处脱离关系,不管以后形势变化如何,不再与公路处发生任何关系。此事
厂子要买断了,通知签字, 在买断之前 体检了一次 但是结果没出来,,现在让先签买断 最后等结果,在给伤病钱, 但是 签字了之后如果他们直接说没评上 是不是没有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