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些制度如下: 发布虚假消息造成经济损失的罚100-200元 不服从领导安排罚款100-200 工作怠慢,态度懒散罚款100-200 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下: 1、这样公布的制度合法吗,需要开职代会吗? 2、罚款的金额合理吗? 3、作为员工应如何反对这些制度?
我在网上没有查到这个公司。公司名是:晟垣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是在深圳、龙岗老街天虹坐2线或其他往淡水方向的车到世纪华园站台下车,十字路口往东华大道直走到盛世翡翠即可。我想了解下该公司最近有没有劳务纠纷、公司的规模、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公司的主营项目。希望您有时间可以帮我解答,将不胜感激。 谢谢。
我于2008年11月在一家公司上班。当时考虑到自己是外地人。与公司签订一份不购买社保的规定。于2009年11月份的时候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原来是前列腺炎。于是当时我就叫公司给我买社保。但公司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此事后来不了了之。于2010年11月份的时候病情加重。无奈之下只能离职。 请问一下让公司补偿我后面的医疗费
在网上工商局里能查到的公司是合法真实的吗?我在北京工商局网上输入了它的注册号,名字与公司名字相符,这能说明这家公司是真实存在合法有效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