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协议书
一、 宗旨:妥善安排母亲生活,兄弟姐妹和睦相处。
二、 全家房屋分配本着平等、互惠、互谅、互让的原则,求大同存小异,少数服从多数,各自安排好自己的生活。
三、 经协商后,达成以下四点共识:
第一, 海淀区XX路二号3-5-354号单元住宅二间,由母亲李李与次女张3共同居住并作为遗产各继承一间。其中母亲一间今后由母亲做主分配。如有特殊情况,按如下原则分配,即将来谁与母亲共同居住,谁继承母亲这间房的49%,另外,三个子女各继承17%。
第二, 海淀区XX里18号楼14层1403单元一居室,作为遗产同意有长女张1继承及全权处理。
第三, 海淀区XX路二号3-5-351号住房一间,作为遗产同意由长子张2继承及全权处理。
第四, 海淀区XX路二号4-1-204号住房一间,由次子张4办理拆迁,同意由次子张4继承及全权处理。
四、 今后各居其所,各处房屋的供暖费用等等事宜,均由房屋所有人自行处理。
五、 此协议一式五份,每人各执一份。
六、 此协议经每个人签字后生效。
母亲签字:
长子签字: 长女签字:
次子签字: 次女签字:
日期:2005年6月16日
上述家庭房产协议书是在爸爸去世后,子女与母亲共同协商签定的协议书。现在母亲也去世了。我的问题是,这个家庭房产协议书是否有法律保障,也就是说能否按照这个协议执行,如果张2不同意这个分配,那么这个协议是否就无效了呢?
感谢!
咨询:这份自拟房产分割协议内容是否全面、合理、合法?请留下您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房屋产权分割协议 现有**市**村宅基地一座,2009年 6月,姐姐***(下称甲方),妹妹***(下称乙方)共同出资,在该宅基地原址建起五间四层楼房,共计 平米。为明晰产权,促进家庭永久和睦,特立此协议。内容如下: 一、产权归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以房屋中线为界,甲方占东边,乙方占西边。各 平米。 二、建
一、标的物:房产一处。 二、房产产权性质:军队房产,军队已售与产权人。因属于军产,没有房产证,不能上市交易。但军队允许产权转让(意即默许私人交易)并由军方登记产权的转移。 三、产权所有人:房主,男。因病瘫痪已丧失言语、吞咽和行为(民事)能力,靠鼻饲生存。 四、因取得房产时,房主已处于如(三)所述状态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有一关于房产继承权的问题想询问一下!事情是这样:我外婆有一座老屋,我妈是满女,其上有一哥和一姐共三姊妹。外婆93年去世,后来我舅就搬回老屋住了。下面有两件事需阐述: 一、老屋的旁边有一块小地,外婆生前口头遗嘱给我妈修房子的,当时(90年前)我家里也买好了红砖、石灰砂等建筑材料准备修房
我的爷爷和奶奶都已经过世了 我的二姑和他老公还有孩子是跟我奶奶一起过的 等奶奶死后就一直在这里住着 户口也是在一起的 我和爸爸妈妈的户口不在那边 老人走后 没有遗嘱 这个房子是公产房 请问一下 她是否有权利私自更改户主 没有结果我们的同意 还有 我和爸爸是否有继承权 或者财产分配的权利 然后我还有一个大姑 在小时
我曾祖父在世时没留遗嘱他的房产归谁,在去世后四年,我三叔没经过我两位爷爷的同意,与当地房产部门私下交涉把房屋所有权变更成他的名下,请问我们能用法律的武器追究当地房产部门吗?当地如果不受理怎么办?
公公婆婆有乡下房产一处 ,公公有两个儿子,我们是大儿子,大儿子一家和父母、奶奶一起住,小儿子因为倒插门去了女方家里(结婚时父母给了一笔钱,作为没得到父母房产的补偿)。按乡下约定俗成的习惯,家里的房产就由大儿子所得,父母的赡养也由大儿子承担。 大儿子要翻建新房,按政策必须把原来的旧房全部推翻才可翻建,父
我父母有红本安居房各占一半产权,后两人离婚,在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中明确: 1.离婚后母亲将其一半产权划归我所有 2.父亲承诺其二分之一产权指定我为唯一享有继承权。 几年前我母亲去世没有立遗嘱。现在我想把房产证上我母亲名字替换成我的名字,有如下问题: 1.我可以凭之前财产分割协议直接去房产登机部门办理换
没有任何协议的话。他哥嫂是否也可以分配到此房产?如果我和我老公离婚,那我是否就享受不到该房产?我该怎
我婚前买有一房,就是现在和老公一起居住的房子。现结婚5年,又出资买了一套,由于二套房政策的影响,房产证名字写了我婆婆的名字。我和我老公都有亲生哥哥。 那如果要拟定一份协议,这份协议该如何写呢?有没有这样的法律模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