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10月底进的公司,签订了2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我续订,单我一直在工作。11年2月,我向公司递交了辞呈,在公司的安排下,我于2月21日离职。在这两年多的时间内,我没有违反任何规定。 请问:1.合同到期后,是否应该由我向公司提出续签; 2.11年春节是2月3日,我是21日离职的,我是否应该享受春节带薪节假日; 3.从10年11月到11年2月,公司应该怎么给我结算工资? 4.我2月21日离职,公司应该给我买保险到几月份? 谢谢!
因为我原单位相当于停薪留职出来,原单位仍然继续在跟我买社保。所以现在公司以不能重复买社保。这里面原单位社保不能停,所以我不打算转过来由现在公司购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要求现有公司不买社保对我经济补偿呢?有确切的法律依据吗?谢谢,请帮帮我。
我是十级伤残者,如果我以不适应工作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金吗?
我不是工伤,但出交通事故,是十级伤残者,如果我以不适应工作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金吗?
合同快要到期公司要降低工资我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吗?
情况1: 公司目前效益很差,上个月通知所有的人要进行工资调整,并要求我们签工资调整的补充协仪(实际上变相的降低了我们的工资),同时前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新的工资调整已经发到我们工资卡上了,我们以书面的形式表示不接受公司的工资调整,于是公司过了一周又补发原始合同约定的工资差额,并且说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待岗协议签订后是否可找工作?以此为由公司解约后是否可要求一次性经济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5年,公司内部调整合并部门,公司为我调整了岗位,因差距较大(虽然口头承诺工资待遇不表)我没有同意,公司现已没有部门接收我为由,与我签订了待岗协议,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仲裁并要求经济赔偿吗?赔偿的标准是怎样?还有在待岗期间为了生活是否可以在找工作(还有2年多的合同没有到期)找工作的话,公司知道
11月11日,申请写加班单,上司不批,且用纸砸申请人,所以次日上司,公司无故将劳动者所用电脑锁住,并未告诉当事人,且以此为由,0解雇此劳动者,请问合法吗,我是去年3月进公司的,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您好! 我在一家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工作将近两年了,公司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什么保险金,昨天(2010年11月18日)公司派人来通知我因为公司裁员,让我回家,工资当日结清。 请问律师,我怎样才能够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我可以向公司提出何种经济补偿金,谢谢!
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从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于2010年10月中旬书面通知我公司想续签5年劳动合同(岗位、待遇等不变),我于10月下旬书面通知公司只想续签2年劳动合同,现公司以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我本人不愿签劳动合同为由提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请问在此情况下公司是否应支付我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