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急需咨询你们,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有两个朋友,一个张姓朋友,一个李姓朋友。张姓朋友是个无业游民,李姓朋友在学校上班,属于正规单位。张姓朋友办了一张农业银行信用卡,单位收入证明是我委托李姓朋友从他们学校办出来的,偷盖的他们学校的章。现在张姓朋友透支银行一万多元钱,长时间不还,已经跑了,找不到了。时间超过半年,银行已经将张姓朋友起诉,请问:在替张姓朋友办信用卡过程中我个人有没有犯法?我现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现在需要怎么做才能将我的责任将到最小?
需要补充一点,信用卡签名是张姓朋友本人签的名,也是他本人到银行领的卡,钱是他本人透支的。
我一朋友办了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额度是5000的她现在已经透支了并且有3个月没还款了(不是故意不还,是她去外地了),银行也打电话崔了好几次说三个月的期限到了还没还就要追究法律责任,还说照着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执行,可是我看了一下那上面写的根本就没有符合我朋友的情况嘛 也有的说透支了5000元就够成了信用卡诈骗
她办信用卡时没有和我打招呼,而且用的是假的工作单位信息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的,一次办了4张,除了欠交行的以外,还欠兴业银行和中信银行的钱。加起来有4万多。现在已经有将近四个月没有还款了。透支我事先也不知道,收到银行发给她的律师函后才知道的。信用卡是她自己的名字。她丝毫没有还款的意思,银行已经催了好几次了,
有一人犯罪被判7。8年,其父母买通关系,在医院开了假证明说犯罪人有严重疾病,然后又买通司法局的人,于是监外执行。请问要是此事查出来。有哪些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在调查时有关人员会不会拘留?犯罪人没参与此事,但此事败露他本人会不会再坐牢?
别人使用我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拒不还款我有什么法律手段解决吗?
好友拿着我的信用卡进行了透支,据了解不仅仅借用我一个人的,可是她却表示不能偿还欠款,而我的卡还款期限也已到期
我曾经用了捡来的身份证办了信用卡现在丢掉了但还欠钱我怎么屰补她损失 我要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我曾经用了捡来的身份证办了信用卡现在丢掉了但还欠钱我怎么屰补她损失 我要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我是一家私营企业老板,法人是我,并以公司名义办了一张工行信用卡可透支两万,半年前借给他人使用,他人透支两万后一直未偿还,我想咨询一下我会承担哪些责任和后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