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导致对方轻伤一级,我方已被拘留到看守所四天,是否可以取保
我方导致对方轻伤一级,我方已被拘留到看守所四天,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我家开了间小酒店,是几个朋友合资开的,其中一个股东因为外债逃离武汉,债权人(可能是放高利贷的地痞流氓)在没有合法文件及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强迫要求我父亲将该股东股份转交给他。我父亲当场拒绝。 之后该债权人使用一人占一张桌子,纠结大批地痞流氓恐吓,强制断电等手段干扰酒店正常运营。期间债权人多次在酒店
因发生口角导致打架,祸事还是对方先挑起的,双都是轻伤派出所只拘留我方
因发生口角导致打架,祸事还是对方先挑起的,双都是轻伤派出所只拘留我方,这个合理吗
双方打架,我方轻微伤,对方轻伤,是不是对方也需要行政拘留,如
双方打架,我方轻微伤,对方轻伤,是不是对方也需要行政拘留,如果双方调解好了是不是对方就不用拘留了
我的朋友因与别人发生口角而起了冲突,无意中造成对方一级轻伤,现正在取保候审期
我的朋友因与别人发生口角而起了冲突,无意中造成对方一级轻伤,现正在取保候审期,请问他可以不担刑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