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第二次离婚起诉,第一次判不离。两次之间发生了对方伤害我家人的情况。本次开庭双方均未请律师,本想看看对方要的条件再定。但在开庭时,法官只问了双方意见,一方为坚决离,一方认为有很深感情不离。十几分钟后,法官一句10天后宣判就走了,弄得我发蒙。原本要的存款证明,房产证等都没要也没问。总之财产的事只字未提。(我的起诉书中只简单提了2处房,一个有房产证,一个没有。面积都没有说,存款债务什么都没说。要求法院依法分割财产)。还以为法庭上会问。请问一下:法官这是要判不离?还是要执行财产另行起诉?如果要判离婚,财产依据什么分呢?我现在想要求财产一同分割的话,我还要做什么?谢谢!
说明一下,我们从2009年7月份开始各住一处房,对方若来我就走,不在一处住。对方在这次开庭询问时承认。这算是分居1年10个月吗?请问此情况,判不离的可能性很大吗?
我准备离婚,我们2004年结婚,有个4岁的孩子,房子是婚前我妈买的,户主是我的名字,我们都有工作,我们没有存款,一直都是我的钱管家里的所有开支,她的钱自己支配。我们没有大的过错,纯粹是感情问题。 协议离婚可能有点问题,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房子,其他也没什么了,她不同意,要我只带孩子走,所以我想起诉离婚
我和他是于2009年8月19日在上海杨浦区登记结婚的,但是还没有举行婚礼。因为感情不合,我于同年的10月底离开上海,之后便听说他有了新的女朋友,于今天我终于看到他们的合照,照片上还有日期,显示是11月3日在某地旅游的照片,请问基于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他赔偿?
我结婚十多年了,前年做买卖赔了,做买卖时我拿走家中钱八九万,又从公婆那借了四万,无手续,现在我们要离婚,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起诉对我是否有利?财产没有。有一个孩子十岁。
如何证明夫妻双方已同房不同床,这算分居吗?还有,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决,6个月后第二次再起诉,会判决离婚吗?还需要分居的证明吗?
律师您好!我于2009年3月19日第一次起诉离婚,于同年6月4日法院判决驳回起诉。2010年3月4日第二次到法院起诉离婚,5月17日第一开庭审理,7月16日通知双方到法院问话,那天法官告诉我,让我7月23日领判决书。但是先让我到朝阳法院附近的那个农业银行交诉讼费75元,请问律师我在起诉时已经交过75元了,这个交的是什么钱呀,不
男方户籍湖北(但长期在外打工,常住地是广东),女方户籍湖南,(在老家本地工作)。买的房子又在外地广东,当初结婚登记是在湖南办理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要起诉的话,男方或女方分别是要在哪里才能起诉啊?
离第一次起诉离婚到现在刚好6个月,前段时间通知了家里的律师,叫他满6个月就去起诉,不知道现在他去办理起诉了没有(因为律师和男方有交情),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在这段时间里没有起诉,那我下个月去起诉可以吗?有没有规定第二次起诉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呢???
各位律师好: 离婚纠纷前,被告性格不好,人品素质差,张口就骂人,对婆婆打骂,家务事不干,在外打工期间与别的男子经常通话,知道对方对自己有暧昧,双方频繁联系且夜间外出,有时夜不归宿,已超出了正常交往的范围,而被告不识悔改,孩子也不管不问,还多次主动提出离婚。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因女儿(婚后
第一次上诉,法院未判离。半年后我又再次上诉,他同意离婚,但在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及房子归属问题上坚决不让步,法院调解不下,没有判决。现在孩子到时间去读小学了,但必须要有户口本和健康证,但都在男方处,我十分害怕与他正面接触,想请问法院还会怎么安排,这个阶段最长要等多久。什么时候才能彻底了解这事情。谢谢!
我于去年9月底起诉离婚,10月20判决不能离,律师告诉我半年后可二次起诉,可现在却告之我是要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半年后,我不知道我老公有没有收到判决书,让她去法院查她说法院未上架暂时查不了。另外第一次起诉时,是法院给我老公打了电话,他自己去取的起诉书,如果第二次他不接电话不去取,或者是找不到他本人(我不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