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与B企业共同组建了C企业,因某种原因,A企业需要将所持的C企业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给B企业。请问需要缴纳什么税,税率是多少?计税依据是什么?如何缴纳?
我公司现为一家外商独资企业,2005年注册时是开发区以一家香港企业作为唯一的注册资金来源注册的,后来注册完成后,注册资金全额返还给了那家香港企业,我支付给该公司汇率差和利息,以前我不知道这么做情况的严重性,因为那都是开发区介绍我们做的方式,对方说这样做我公司可以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后来我利用该公司买了地
我是做销售的。公司给我们算利润提成的时候要将纯利润减去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之后才给我们按提成比例计算提成,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也就是说我们的提成要帮公司交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是这样吗?
请问是否合法?转让的股份如何结算、程序手续怎么操作?我是监事会监事,办公室主任,今年45岁被迫提前退休,那么退休应该根据章程办事,办理股份清算、辞去监事,去工商局变更我的记录,可是没想到碰到的是企业撒无赖不予结算,只退入股投资本金,怎么办?
你好,我公司(A公司)原来经济性质为私营合伙企业,主要从事林产品加工,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现在我公司重新注册为一个新的公司(B公司),经济性质变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企业资产所有人未变,请部B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由地税征收,还是由国税征收?
我公司属于外资企业,现在想把股权转让给另外一家外资企业,双方协议价低于原投资款,假如评估价大于转让价但小原投资款,那么我公司还需要交所税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