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当我们在大街上行走时,受到别人的无故伤害时,我们不能正当防卫吗?只有在别人用武器行凶时才可以正当防卫吗?如果正当防卫我们也要被罚款和拘留吗? 问题是我妹妹并未对他人造成伤害,而她本人被别人打后住了七天医院,派出所调查(采用了施暴者姨姨的证言)说只有一个人打了,其实有两个人打了,而且他说要拘留要
我在这么一条短信,他说问我是否在家,我回答是啊,他说我要来你家杀人。请问,如果他真的来的话,我将他打死请问是否是正当防卫呢。
我爸爸骑电瓶车擦到了喝醉酒的人,结果三个人追上来打他,还用拖把打了脸部,后来我爸爸就拿了随身带的小水果刀防卫,只是正当防卫,没有要故意行凶,但扭打的过程中伤到了一个人的手臂,3毫米的伤口使他缝了一针,后来派出所就谐调赔偿对方2500元,我爸爸也受伤了啊,那谁来赔偿他啊!
2010年10月17日晚上玩麻将后,我与王某发生纠纷后,王某用石块把我胸部、腿部打伤,用拳头打伤眼睛,我于18日到乡中心医院治疗,随后我老婆报警,19日到县城检查,经检查是胸部软组织来得创伤,腿部,脖子,腿轻伤,住院7天,出院。医生建议保养,期间共花费医药费1200多元,王某支付470元后,不在支付余下的800多元。我多
原告欠我一部分工程款,他赖着不给。我就和他说你要是不给,我就去你单位检举你,他是国家公务员,不能在外揽工程。然后他就给我打恐吓电话,晚上还带了三个男人来我家打架,还带着刀子。把我家的门窗,玻璃都打碎了。屋里只有我和我的妻子,女儿。在一起厮打过程中,我夺下对方的刀子把对方捅伤。我妻子也被他们打伤。在一
前一阵子打仗给别人手开坏了,派出所已解决问题。过了几周有人给我打过恐吓电话,声称要揍我。后来还有人在学校门口堵过我。我的问题是如果哪一天要是我被人揍了,我还手的话算不算正当防卫。如果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打的那个人找的人来揍我,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