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儿子出生时平安保险公司上门推销保险,于是我给儿子买了,他们还推销大人的医疗保险,我也就给我和老公各买了一份。我老公在2009年患了乙型肝炎,我老公的妈妈(75岁的老太)带着我老公的病卡独自去浦东传染病医院咨询专家。由于老太说地方方言,实习医生听不懂,把09年写成了99年,我们也没注意,现在老公患肝癌要求保险理陪,要求我们拿出病卡,保险公司说我们在99年就有两对半,要求我们拿出没有患病的依据,否则就是骗保,不能理陪,以前的缴款也扣除。我老公自从使用医保卡后一直没看过病,就是到了08年底才看,也没体检,当初让我们买保险的时候也没让我们拿出不患病依据呀。现在他妈妈再跑到浦东传染病医院传染病医院,他们承认由于语言问题出现了错误,予以修改,出了证明并盖了公章。平安保险公司说这不能说明问题。他们提出让我们打折领取保险赔偿。我不同意,即使投保前没病为啥让我们打折呢?即使是骗保为什么要给我们赔偿呢?要么都有要么都无。 律师先生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想问您一下我的车子在6月7号出了事故科现在还没修车 现在是这情况 1.汽修厂说保险公司定价低不能修麻烦多(说我的车大架扭了怕整好以后麻烦) 2保险公司说在这修不好就去其他地方修,但去其他地方的话费用就多了还得我自己出钱(拆解费 拖车费 存车费)我出一部分存车费 一只到现在车子还在汽修厂的大院里放着你说我
我朋友在上海工作,厂里给办了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卡,我朋友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造成经鉴定成8级伤残.请问按标准保险公司该陪多少钱!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我的车于前几天单车翻路下,使车内一名顾客受伤,我入有承运人责任险每座十万,交强险,第三者险,可出事后保险公司说只管医疗费,顾客的误工费,营养费等都不理陪。是这样吗?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我的车于前几天单车翻路下,使车内一名顾客受伤,我入有承运人责任险每座十万,[现在医院花两万多]交强险,第三者险,可出事后保险公司说只管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都不理陪,说座位险只管医疗费,别的险用不上,因是单车事故。请问是这样吗。
男方意外死亡,与女方以结婚的名义同居四个月,未领结婚证。男方一年前以自己的名字交鸿丰保险3万,女方有得保险赔偿金的权利吗?男方保单,身份证,户口全由女方保管,女方要求男方家属付现金3万,否则不提供男方家属办理手续。请问一下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