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村南有一块地被铁路部门征用,工程上马不久就停止了,已经荒废多年了,这种情况下村委会能否收回这块地?请在百忙之中给予回答。谢谢!!!
我家在一九五八年分下来一块地,并有地契,但在七十年代,有八户人家在地上盖房子,我们当时并没有把土地卖给他们。按照现行的法律,我们能否将土地收回。
请问,原我们村一队的土地,因71年,村办厂需要,我们同意村在一队土地建厂有偿使用。一 安排队里两个人轮流上班。二 厂内外空地我们队分户晒稻草。几年之后,厂已倒闭,村里把厂房租给私人经营,租金一直被村里收去。现在我们一队村民要收回土地,可否收回?
我是中山三乡某村村民,1995年时,我生产队10亩田地被村大队低价买去再转卖给某厂商(工业用地),该厂商将该地抵押给银行贷款后,该厂商后来经营不善倒闭,厂商跑了。该土地空闲到今年给本地某富商通过关系将银行欠款还了,准备建厂房。 现在要问:1,该土地近20年没开发,村民能否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2,
1 1981年我家5口人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水田,旱地,山场)2 1988年我家“农转非”户口落在本县的小镇,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组农户。3 1991年,生产队长(现已死)未经我们同意强行从被流转人手中将全部承包土地转给一搬迁户。4 今年我向镇政府递报告要求返还我家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镇政府以1991年县里小
我们在当地粮库承包了20亩荒地种植果树,当时我们和粮库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粮库的地是从部队承包的,现在部队要强行收回土地,撵走我们一分不赔,当时粮库承诺承包年限都是口头上的,刚3年就要撵走我们,粮库和我们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我们拿着这样的合同,还能受到保护吗,能得到赔偿吗。 合同中有一项说,在租赁期内
我们在当地粮库承包了20亩荒地种植果树,当时我们和粮库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粮库的地是从部队承包的,现在部队要强行收回土地,撵走我们一分不赔,当时粮库承诺承包年限都是口头上的,刚3年就要撵走我们,粮库和我们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我们拿着这样的合同,还能受到保护吗,能得到赔偿吗。 问题补充: 合同中有一项
60年代政府用集体土地建粮站,现粮站倒闭多年,集体有权收回该土地
60年代政府用集体土地建粮站(已查不到当时是否有补偿或其他协议),、粮站倒闭多年未用,现政府拍卖土地开发,原集体强烈抗议,认为土属原集体所有,集体有权收回该土地吗
村民小组能否从村委会手中要回集体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在没有撤区并乡前政府在我村造有几千亩的一片林场林木9/1分成给村里,但是乡政府所造的 林地只是几个小组的责任山和自流山,但全村有十几个小组,但是在08年林改时几个小组在不知情下村委会将林权流转到村集体名下。林场9/1分成的10/1是拨一片林地给村里的,这片林地林权应该是这几个小组的还是全村集体的。村委会这么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