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是因为我父亲在上班的时间为一点小事被6个人欧打,致肋骨断裂两根,四根错位,左手臂骨折,今年3月17日,当天110在派出所留下四人基本资料,让先去医院检查身体,一直了无音讯,我父亲也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未出过医院,而在4月6号时被医院告知对方不再往医院打钱,我家人打过几次电话未果,听从朋友建议,去派出
你好,因被人砍伤,对第一次伤情鉴定有异议,故要求二次鉴定,因为当地司法机构与犯罪人有“沟通”,我自己要求到省级鉴定机构再次鉴定,想问一下,具体程序该怎么走??一定要检察院指定的吗??就怕指定的机构和犯罪人再次“沟通”,我被害人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对待。谢谢!!!
我被人打了,在派出所立案期间,我提出做伤情鉴定,但民警说你这个伤不用做鉴定,一看就是轻微伤,所以我没有做,有人告诉我,当时没做鉴定的,到法院不会立案,是这样吗?到法院起诉时再做就晚了吗?我有当时受伤时医院的诊断证明也不行吗?
您好! 4月8日,我一亲戚遭人雇凶所伤,两天前已委托鉴定。昨天收到回执,福清的法医鉴定部门要求派出所接收鉴定结果。因为对方当事人是警风监督员,亲戚担心派出所的个别人员可能受对方当事人之贿,将鉴定结果毁坏或丢弃。现在鉴定结果未出,据说交付日期是4月28日。伤人事件的受雇小混混均是当地小年轻,要抓极易,
今年3月,我母亲无过错的被人打成轻微伤(脑震荡和头部流了不少血),没有进行伤情鉴定;医药费用了3千多元,派出所调解,对方不肯赔钱,对方被拘留了5天,对我方罚款500元(说我母亲也抓过对方头发,没受伤);目前派出所已结案。派出所对我方罚款是否过重,我母亲属正当防为吗?对对方处罚是否过轻?能通过法院诉讼得到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