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于工作关系,马上要被外派出国。我现在的劳动合同是和一家外商独资公司(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签订的,公司帮我按规定缴纳四金和个人所得税。我被派到比利时的一家公司,出国以后,我和现在这家公司的劳动关系随即终止,然后和比利时的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比利时那家公司原则上和国内的这家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们同时隶属于总部在荷兰的一家公司,但是都是在中国及比利时单独注册的分公司,即独立法人公司)。 请问,如果我到比利时的公司签订合同上班后(公司注册地点比利时,上班地点也在国外),这家公司还需要向国内的公司一样每个月为我向国内的社保局缴纳四金么?还需要每个月向中国税务局交纳个人所得税么?
我父亲04年去世,房产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母亲是共有人,最近我想继承过来,去问过有两种方法,一是我继承我父亲50%,母亲把她的50%房产增与我,二是我母亲继承,再以买卖过户给我。怎么办理省钱,并且对今后出售有利 咨询他们说继承与赠与如果以后买卖交20%个人所得税。如果我母亲先办继承然后再买卖过户给我,这样是缴纳
很想知道个人所得税到底是如何计算的,从网上和其他地方了解了些,但我看到的说话不一样,差异很大,直接举个例子问下我就明白了,一个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是21000元,那么他应该交的所得税是多少? 谢谢各位了。
我买进一处二手套间(129平米),附买进一间杂屋(18平米),产权过了5年,我去地税局办理免地税优惠,工作人员说我的购入面积超过144平米,不能免税。然后我就分两次办理,杂屋一本房产证,套间一本房产证。(这样子每次都不超过144平米),地税工作人员还是说我这样是投机。不能办理,后来我给他一包好烟,他又给我办理了
律师您好 我想问下关于辽宁省关于补发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按照当月合并的总数扣除还是分摊到各个月计算呢 谢谢您在百忙中回答我的问题
现在2000元工资将要纳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每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本人在一房地产公司上班,被无聊解雇,我的工资和提成被分成了两个月,9月15号和10月15号,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我的底薪是1200元 提成是1500元
我父亲04年去世,房产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母亲是共有人,最近我想继承过来,去问过有两种方法,一是我继承我父亲50%,母亲把她的50%房产增与我,二是我母亲继承,再以买卖过户给我。怎么办理省钱,并且对今后出售有利 咨询他们说继承与赠与如果以后买卖交20%个人所得税。如果我母亲先办继承然后再买卖过户给我,这样是缴纳
本人于2010年1月卖了在浙江杭州的唯一住房,并与2010年3月在杭州建德购买了一套住房,这个人所得税怎么退,到杭州还是建德退税?
商铺门面系按揭购得,每年要还按揭3.8万元(其中贷款利息1.8万元)。这是财产取得时的实际支出费用。 门面出租收入为每年6.58万元。 问题: 1,投资支出是否可以扣除? 2,如可以扣除,是按揭贷款本息全扣,还是只能扣除1.8万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