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与第三者同居后产下一男一女,在同居期间购买一幢房子,房权立在第三者名下,请问这样我能否要回房权呢
我是大同学校集体户,老公是大同市户口.我想把户口签到老公名下需要怎么做?准生证又要怎么办???
我是大同学校集体户,老公是大同市户口.我想把户口签到老公名下需要怎么做?准生证又要怎么办???
如果是女方起诉离婚,因为男方有第三者并已在国外同居,还有照片为证,那财产如何分割?还能不能得到赔偿费
是这样的,男方在美国,然后有了第三者,现在已同居,并且10年没有回国。现在女方想提出诉讼,请问财产如何分割(他们有一套房子在国内,现在女方居住)?如果提供男方与第三者的合照,能不能得到精神赔偿费? 补充一下,那张照片为男方与第三者的床上亲密照,这样是不是算有利证据? 另外,男方的女儿现在在美国可以作证
我在87-91年服役期间,村委会为我发放一块宅基地,在我没授权不知情被我叔叔私自转让给同村一人用于抵偿债务,我们是过继关系,在92年发放宅基地时确权在买方名下,我怎么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我曾多次追要,买方说有协议,未果。
03年我以父亲的名义购得单位开发的住房一套,价款全由我付。因当时房源较少,单位规定按申请购房人的工令评分排队,所以由我父亲申请购买,房款全部都由我付。当时单位还规定,购得新房后,要将原有的住房交出。所以和父亲商定,他把原有住房交给单位,然后我名下的住房(价值3.5万元)给父亲,父亲在我交房款时给我了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