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对其原所供养的直系亲属有何待遇?供养亲属是怎么定义的?年龄是多少?依据的具体文件?
某男,于94年因病逝世,其生前所在单位是国企运输公司,死亡后单位只补助了其3个子女的抚恤金,并未补助其妻的任何补助(其妻属无正式工作人员),称其未达规定年龄,不予补助,现其妻已达60岁,(死者生前单位但已解体并转为私有单位),现在是否可享受补助?注:死者原为75年下放知青。
职工因病突然死亡,留下妻子带一儿一女。儿子是聋哑有智障,女儿正常均未满18岁数,现女儿读中学。其妻有甲减病,没有完全的劳动能力。这种情况应如何发放抚恤金?这两个孩子怎么发放抚恤金?是一次性发放?还是至几年?这个残疾男孩子应怎么办?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企业职工因病死亡的待遇标准,我妹夫因病去逝了,他有一个八岁的儿子和两位农村户口的父母,不知道他的儿子和父母能享受到什么待遇?非常希望您们能给予解答,谢谢!(我妹夫的单位在辽宁省葫芦岛市)
我单位是2002年改制的,现是私营,退休职工是否还享受退休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继续享受半费医疗费用,有没有新的政策。
我们公司有一个农民工昨天晚上在他家中因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请问专家这个死亡的农民工能享受天津市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吗 谢谢!
浙江关于完善我区因病非因工死亡企业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办法的通知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完善我区因病非因工死亡企业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办法的通知 桂劳社发〔2009〕90号 各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区直各单位: 为规范我区因病非因工死亡企业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
我们是一家上海企业,在外地有多家分公司。公司有一名派驻到山东分公司的职工,该职工的工作地为山东,且公司已在当地为其办理了社保。该职工去年因心脏猝死在山东分公司外面意外死亡。现在该职工家属申请非因公死亡待遇。不知企业该承担哪些费用?执行上海的标准还是山东当地的标准?上海有关非因公或因病死亡的待遇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