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农村,由于修高架桥,占用了我家土地,政府给予了户口转入城镇的机会,然后我将我家老人转入城市户口,并且政府给予5000元补助,现在村干部说需要我们做一个选择,一,把当初的5000元补助上缴,然后给我们另外一块(我们一直在耕作的土地)土地的使用权。二,不上缴5000元,土地使用收回。我想问问,这做法合法吗?而且还有土地规划证从来没有发给我们,都只是口头上说你家土地是哪里的那一块,你去种吧。
本人户口为农村户口,出嫁后户口仍在娘家未曾转出。今年村里有土地租赁出去,有获得一定的补偿金,本人没份(未有议意),但最近要收回我本来拥有的三分粮田。想咨询我是否有权拥有,不被收交?!
您好,我们承包了农村土地,并且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该证书明确规定截止到2027年12月31日到期,但是现在我们所在的村委会以口粮田为由,强行要求调整我们的承包农田,当前我们拥有的土地是31.9亩,村委会以村规民约为由,在未经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划分了仅我们一家的13亩土地,请问,遇到这个
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村干部将村里的土地承包给私人十年,承包人已使用5年,在任村干部与承包签订的10
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村干部将村里的土地承包给私人十年,承包人已使用5年,在任村干部与承包签订的10年合同是否有效?
过去医院单位征用我村里的土地没有依实使用,之后用不明手段出卖。这种行为犯法吗?在土地问题上农民要怎样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