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打人者 b——被打者 2014年8月份 a和b因琐事发生口角,a在互相推拉的过程中推了一下b,导致b脚歪了一下,后派出所赶到,把a和b抓到派出所关押24小时,因两人关在同一房间,后b的脚无多大问题,在做笔录的时候,a承认推了b,24小时后出了派出所 b在家里用石头把自己的脚趾头打断,后到派出所要求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2级,后派出所把a抓到看守所关了7天,7天后出来 ,检察院的通知判刑3年的通知已经下来,距离上次拘留7天的时间大概1个月左右说判刑已经下来了。 疑点1。轻伤鉴定能否鉴定出当天或者隔天的伤势,或者多少时间内是分不出时间的? 疑点2,关于判刑,一般多少时间会确定,或者是需要走哪些程序才能判定? 以上a为本人的叔叔 ,b为隔壁邻居,起因是a帮我出面拉架,导致a b两人打架 现在a要求我承担这个事情,出钱摆平,7天拘留中也没有给我看过拘留证,只是电话告诉我被拘留了,通知判刑3年也是a打电话告诉我的,请问律师,这个案件里面有没有疑点,是否a和其他人合伙讹钱?我该怎么处理
我朋友和别人打架致轻伤,现在被送看守所了,是不是就得坐牢了,
我朋友和别人打架致轻伤,现在被送看守所了,是不是就得坐牢了,判刑会怎么判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