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9日我向一个人借10000元钱,隔一天的5月1日早上我把钱还给他,当时还有其他人在场,因当时借条不在他手上所以没有及时还给我,事后我多次催要都说忘记拿了,我也没在意就把这事放下了。去年腊月当事人死亡,因借条在他家里,他家人现在向我要钱,我解释了但他家人不听,还说不给就起诉要钱,,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我有胜诉的可能吗?
当事人不在家,家人代签传票,结果还是未通知到当事人,开庭降至,家人可否代其出庭?当事人不能出庭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我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从同一人处,共分两次,以生意周转为由,借款共计20万,现对方同时起诉我和我前夫两个人,我前夫已经失踪找不到人,法院在我前夫不在的情况下,会仅凭他的签名就认定这些借条是真实的吗?在我出庭,我前夫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会判由我先行归还吗? 如果签名是真实的就认定是真实的吗?想
我弟在上学期报了 一个英语学习班,交了一万元的费用。补习班在今年9月开课,可是弟弟在7月发生了意外。请问合同是否还继续有效,我能否将学费全额要回?
你好! 我母和其姐妹有二套祖传的门市和住房,每人拥有三分之一的产权。因老人去世,一直由我母独自经营管理,她姐姐,妹妹不服在前几年去法院起诉要求房屋分割或拍卖,每人三分之一。但诉讼法院判决后我母妹妹死亡,后有其女经过遗产公证后继续要求法院执行。但在执行期间今年我母也去世,先住房由我居住,本来由法院
我想问一下,我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如果合同签订完以后,当事人死亡,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还依然有效?要怎么辨别合同是否有效?
我的一的亲情:我想他接了3.4万元。我在2009年归还拉他。可欠条忘记收回也没有收据。他在次向我要那3.4万元我该怎么办 我用银行汇的款可以当证据么?
1997年我家借给邻村村民连子明,10000多斤玉米。当时签有合同,有证人。说几个月后给钱。可后来因政府相关部门不允许私人收粮。他亏损了。再后来跟他要钱就没要上。2000年我家将他告上了当地法庭,法院多次给他下传票,让他还钱。他也没执行,后来给他下了支付令。可还是没要到钱。再后来,他到外地打工,不幸死亡。请问律
1997年,我家借给邻村村民连子明10000斤玉米,后来因政府相关部门不允许私人收粮。他亏损了。再后来跟他要玉米钱就一直没要上。当时有书面全同,有证人。他也认账就是不给钱。后来我家将他告上了法庭,法院下了支付令,可也没执行了。再后来他在一次外出务工时不幸死亡。我该找谁要钱,我该怎么办?他的家人有没有义务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