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老家的诉讼案件本周五已经进行了“诉讼财产保全”,请问如果被告转移、变卖了“保全财产”,法律上对此后果有什么办法吗?
请教各位大师?我是一起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的被告。在一审法院我与原告签订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协议。赔偿原告23万元,当时给付了原告15万,我被判了1年刑。 一审判决后我没有上诉。 我现在已经刑满释放并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诉,法院答复我:“已立案审理,不开庭审理,准备书面驳回我的申诉。” 请问如果驳回我的申诉,我
因劳动争议不符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的银行账户,法院说冻结六个月,如果法院在六个月内不能审结该案,我应该怎么办?
别人欠我现金30万 加货款110万 是在2000年欠下的 今年又不签的欠条 并有欠款日期我想诉讼保全 经咨询 可以按照存款利率的4倍进行赔偿但欠条上并未体现还款利率我现在想知道 我能要求赔偿金额是多少 如果是300万 我诉讼保全 需要担保 300万的资产么?
我们已经做了诉讼保全,而且我们保全的财产与债务标的相同。还会有其他人要参与分配吗?法律会把我们以保全
我们已经做了诉讼保全,而且我们保全的财产与债务标的相同。还会有其他人要参与分配吗?法律会把我们以保全的财产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