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自然村(自然村)有20亩旱地,(集体所有的,没有分到户的)十几年前被当时的村干部租给别人了。当时只有村干部一人签字了。现在我们村民想要回这片土地,据说:集体土地要2/3以上的村民签字才能有效,请问是这样的吗?是哪一部法律中有这一规定?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该合同是无效的(因只有一个人签字),那我们是不是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所在的村民组,有一片林地,四至为东至蘑菇沟,西至前季家,南至本屯林带,北至本屯林带,面积大约120亩,此地曾一直由申请人所有并耕种,上世纪六十年代,政府号召植树造林,被申请人当时为四堡子林场的负责人张凤志找申请人所在的满堂红公社领导协商,公社的领导又召集个大队(现在的村委会)书记开会
村委会在大多数村民不知道的情况下,将村里集体土地出卖,合法么
村委会在大多数村民不知道的情况下,将村里集体土地出卖,合法么,如不合法我们该怎么办,去哪个部门反应这种情况。
村里没有选出村委会主任2014年村里把土地出租出去,程序都合法
村里没有选出村委会主任2014年村里把土地出租出去,程序都合法,村支书签的字,合法吗?有效吗?
我们村变卖村委集体土地,村里有村代会议纪要,但是没有村代表的实名签字
我们村变卖村委集体土地,村里有村代会议纪要,但是没有村代表的实名签字,这个土地我们可以收回吗?
我们村里的山林,集体土地,被村书记卖了30年甚至更多年限,村民却没有得到一分钱
我们村里的山林,集体土地,被村书记卖了30年甚至更多年限,村民却没有得到一分钱,村里修路钱也没有了,至今还是土路,书记和妇女主任生活不检点,请问如何告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