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湖北省十堰郧县柳陂镇垭子村九组的村民,镇政府派遣施工队于2011年5月4日凌晨在我们老百姓不知情、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偷偷将一些推土机、勾机开进我们的农田将我们的耕地肆意破坏。到早晨我们看到后将其强行拦下询问才得知是镇政府的一位名叫许玲的女性副镇长指示让施工的。当我们问到了她的电话后就开始试图和她联系,沟通,交涉,可是几十个电话打过去都没有人接听,中途(大概上午9:00左右)来了一辆警车和三个执法人员却说我们影响施工,行事闹事,至此我们还不知道他们到底要施什么工,我们就不明白了,这是我们在滋事生非吗?还要不要我们活了,要知道我们所处的地理位置问题,因为南水北调我们的土地几乎被全部淹没,我们那十多户人家都是只剩下那一小块土地了,人均约一分不到,大家说说我们都是老百姓就指着那点地给一家老小有口饭吃,我们怎么会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给别人去毁坏呀?中午我们的女镇长大人终于露面了,没有任何文件的情况下,(至今都还没有正式、有力的文件)口头给我们的解释美其名曰:给太极湖开发也叫库区移民安置,下午去领每亩600元的青苗费,算完事了,可以回去等“也许、将来、有可能”帮你们建房安置的事了。我们不答应,不让他们施工,我们小组的组长和他老婆两个就每天出来骂我们,这叫什么事呀?我们的政府不会就这样糊弄、搪塞百姓吧。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找谁去维权?
本人家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由于县政府修建开发房地产.需要征用我的耕地.在未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堆填了我的责任田~~!田里有油茶树.2800棵.
昨天晚上老家(柘城县洪恩乡蔺庄)的妈妈打来电话说,家里的麦子被铲车毁了半块地,说是村里12户人家都遭到了这样的破坏,有开发商和村负责人并带了5车年轻人,以建设新农村为由,在没有协商,没有相关法律文件,更没有给农民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单方强硬把十几亩的农耕地用铲车摧毁,并对老家的农民大施淫威,说是国家的地
律师你好:由于2010年我父亲脑出血耕地没办法种植,所以就承包给了本村的村民。这个是当时承包时双方签订的协议。 经xx【甲】xx【乙】双方协商,把甲方口粮地承保乙方,五年五千元。五年一次交清。计五千元整。如有土地变动,承包期不变,如有占地特殊情况【临时占地由乙方所有】特殊情况共同协商。永久占地甲方所有,永久
去年,我县教育局为了更好兴办教育,整合教育资源,决定将我村周边四个小学整合起来建一中心小学,标准为一级达标,校园面积为30亩,县教育局、发改委开始已经决定在我村邻村原有一小学上扩建,该小学原有校园面积有26亩左右,旁边还有一片山地,面积有20多亩,基础设施非常好,这个小学与我村小学校园均符合县教育局的一级
和口粮地紧邻的一块荒地开恳种了十多年了,现在村集体要全部占用租给一私人企业,算作村长个人的入股.由于每亩只补偿500元,一直僵持,现到了种地的时候,该怎么办呀
我们上游为修建水库,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当地人民的住房问题。就收回我们当地的耕田几百亩做为修建房子买给他们,当地政府还补助每一年一百多块钱的做为赔偿,赔偿有效期为50年,请问我们坚决不同意政府做法,我们农民是否和法?是否有法可依?做法是否正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