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2008年底去世,母亲生前没有工作由于生病住院花了不少钱由我一直垫付,母亲去世后家中又发生了一些事,所以住院费等一直未算,2009年底大家才算也因此产生了纠纷,我想问一下,如去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限是从母亲去世后算起还是从2009年底大家开始算账产生纠纷开始。
因欠款纠纷本人在被告户籍所在地南京将其告上法庭,但被告向法院出具了北京的暂住证,说明其在北京长住,现案件被移交至北京房山区法院,请问移交的话一般要多久,走什么流程。
被告人之一刑期已满但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一直要求其赔偿吗其他人刑期未满 案情是这样的 我们是被告人 一共有9人被告 其中之一刑期已满是本人的亲戚只是打了受害人父亲两耳光因此判三年 但年纪已大 无财产 年前法院冻结其儿子的银行存款 没办法就只能给 家里现在很困难 我想问的是原告还能追究我们的赔偿责任吗时间多长 不想法
请问意外伤害的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什么方法可以延长诉讼期限?如果义务人现在没钱,可不可以给权利人开据一张欠医药费的证明或者欠条之类的东西?当过完诉讼期限后,这张欠条能不能作为起诉的依据?
复议机关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就原具体行政行为为诉讼标的,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请问当
各位律师:本人有个法律问题请教,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男方于2001年11月背着女方将寄养关系的小孩到民政局办理了收养登记,单方确定了女方与小孩之间的母女关系。2004年7月双方协议时,男方对小孩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一字不提,抚养小孩一栏为“无”字。离婚后,小孩随男方生活。2006年5月,女方
我是09年7月合同到期,和原来的公司签了4年合同。这4年中一直都没有享受过职工带薪休假,也没得过任何补偿。 现在(2011年4月)想通过劳动仲裁部门帮忙,请问,你有法律规定的有效诉讼期内吗?
因劳动争议不符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的银行账户,法院说冻结六个月,如果法院在六个月内不能审结该案,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