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签订合同时未注明付款时间,后来补签了一个关于付款时间和付款金额并写明违约金补偿的协议。但是是由中介经纪人签的字。现在我在协议当中写明的时间期限内未收到房款,请问是否可以主张权利,要进行哪些程序?(注:我是公证委托中介代为办理各项手续的,现在可否撤销公证委托,并追究中介的责任)
麻烦再问一下,如果煤炭交易中出现关于质量和数量上的纠纷,一般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因为双方第一次合作,所以双方互不信任你。对方提出做一个银行的第三方担保,他形容的形式类似于银行保函。如果对方可以开出银行的保函给我,在我方没有欺诈的行为的情况下,是否能担保我再交易中不会受骗。另外,如果我想委托一位律师帮
本人名下有套房子,是父母为我准备的,但后来因为工作原因欲卖掉该房子,因此我母亲在一房屋中介网站上免费登记了售房信息。后中介联系我母亲说是有人要看房,看房前要先签一份委托协议,载明“房价42.5万,中介费5000元”,我母亲代我签名(事先我并不知道,因为房子虽然在我名下,但房款都是父母交的)。但当天买家并没有
您好!2009年10月我在青岛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处二手房.由于当时开发商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因此一直未过户,去年年末房屋已经装修完毕并入住。现在房产证已经可办理了.原房东却迟迟不同意过户,中介通知我们房东决定支付我们违约收回房屋,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可否要求他赔付我现在房屋价格的差额与装修费用?谢谢!
一个复杂的家庭纠纷:甲、乙和丁系父子关系,居住房屋是以甲、乙和丁用已去世的丙(甲乙的母亲 丁之配偶)单位分配的公房置换所得丁单位公房,甲乙因为未成年未列入承租人名单,只以常住户口登记并居住 原公房也退回国家,93年丁以承租人名义申请房改,并在《职工优惠购房申请表》中列明家庭成员为甲、乙(其时甲已18周岁,
腊月二十八,我和老公去看了一个二手房,房子还算满意,约定年后交易,因为主要为了小孩上学方便,我强调过我是要两证齐全,过户的,对方也答应办好两证,且两证费用他出,过户费各承担一半,为了显示诚意,要求交五千押金,当时我也没多想,就给了押金。年后我联系对方两证办得怎么样了,我准备了首付,等两证办好就准备去
甲方;买房人(炒房者,炒房者有原房东的代理公证书,授权甲方代理他处理房子证和土地证等所有房屋的产权利益) 乙方;我 丙方;中介公司 合同内容“甲方承诺土地证在2011年3月底办好,土地证押金五千元待土地证过户后由丙转发”。 事情经过: 我在去年年底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房改房。当时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
我甲方卖房,与乙方(买方)、丙方中介签订了卖房协议,约定4月25日付首付,违约金20万。约定乙方借我甲方30万,须4月20日归还。 现乙方极大可能违约,我是否可以在4月20日扣除违约金部分后归还,而不违约?等待最后违约后解除合同?
是这样的。我和一个卖家交易购买某种商品,我下了商品的定金,卖家现在提供一种声称是精品的商品给我,这种商 品的价格比普通商品贵了数千元,而且因为合同里并没有规定卖家必须提供哪一类的商品给买家,现在,他提供给我的商品全都是他所说的精品商品,我找卖家要相关的证书,但是他却以下定金前没有约定好要给看证书为借
你好,是这样的。我和一个卖家交易购买某种商品,我下了商品的定金,卖家现在提供一种声称是精品的商品给我,这种商品的价格比普通商品贵了数千元,而且因为合同里并没有规定卖家必须提供哪一类的商品给买家,现在,他提供给我的商品全都是他所说的精品商品,我找卖家要相关的证书,但是他却以下定金前没有约定好要给看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