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再婚,男方以前没有生育过,只是代养一女儿,离婚后判给了女方,女方以前有个女儿,离婚也判给了对方,现在婚后生育是否合法
我是3月底生的宝宝,只休了一个月产假,5月开始上班。现在单位从医保领取了我的生育津贴,但是单位说这钱是补给单位的,不是补给我个人的,因为在休产假期间,单位发了工资(4月份休的产假是单位发的工资)。我个人认为,从5月开始,因为我在上班,单位当然要发工资给我,但是从医保那里发给我的生育津贴,是补给我个人的,
本人在江苏镇江某单位工作七年多,期间一直有交纳五项社保,包括生育险,现本人正在失业中,在按规定程序领取失业金中,在失业还在领取失业金中本人怀孕了,并且预产期也在领取失业金中,请问这种情况下生育能否报销生育医疗费?本人失业期间,个人是不能交纳生育保险的,故停交了生育险,但本人一直续交医疗保险
我与现在的妻子属再婚,我们俩都带一个孩子,我女儿12岁,老婆带的儿子14岁,老婆是独生女,户口是1993年从乡下买到镇上。如果不符合规定生育,我们要生,会有什么处罚。会不会开除我的公职。我在政府部门工作,谢谢。
女方为少数民族,我为汉族,现在有两女,小女儿还没上到户,要给小女儿上户,由于是与少数民族通婚,是否可以生育2胎,给小女儿上户是否必须得交罚款
您好!请问夫妻双方属于再婚组建的家庭,女方初婚后有一子,(离婚时判给女方),男方初婚时有一女(离婚时判给原女方),现男女两人二婚后,想生一个孩子,双方都为农村户口和少族名族(土家族),居住地:湖南石门,请问该种情况依据当地政策是否可以生育?望答复!感谢!
我系再婚夫妻,湖南人,夫妻都是非农户口,双方的小孩由法院都判随双方前配偶生活,现在重新组合的夫妻是否可以再申请生育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