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是这样。我想咨询一下,债务转移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就是法院判决A君支付B君12万,判决C君支付A君20万,法院查封了A君的房子,是否可以通过法院,直接让C君支付12万给B君?是否需要经过B君同意?
是适用‘债务代为履行?还是以‘债务转移’?还是以‘债务加入’为依据的?
我是债权人(企业),找不到债务人(私营企业被工商局吊销执照),第三人(原企业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债务,要不要通知债务人?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的债务转移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依据‘债务代为履行?还是以‘债务转移’?还是以‘债务加入’为载体的?问题补充:主要是找不到债务人(合法的)
我公司先前与一公司签了一个合同,后来还欠我公司很多钱.但是原来与我们签合同的法人变更了,现在的公司是否能承担先前的债务
在民事判决中往往有这样的文字:“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金钱付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延迟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延迟履行金”。为此,恳请熟知法律的高人告知“债务利息与延迟履行金究竟有什么区别?”,其各自的怎样计算
2011年和朋友一起买的房子,因为我们都是外地的,我有社保,他没有,所以我是主贷人,我现在想退出来,不买了,怎么把银行所有财产和债务转给他,现在银行贷款还没有下来,这个月刚签的贷款合同? 当时都签了单身证明,他作为副贷人,现在我要退出来,怎么把财产全部给他,连着银行的贷款
本人在侯某的门窗厂打工,侯某用空头支票在建材商店抵押,由我提料签字,两年下来欠款10多万,建材商店多次向侯某索要无果,最后把我起诉审判完毕由我还款。我要把债务转移到侯某名下,法院要求我和侯某必须一起到法院写债务转移材料才可以,而侯某不愿意到法院去,我和侯某私下写债务转移材料,由我交到法院,可以吗?法院
债务人为了逃避多个债权人对自己主张债权,私底下与第一债权人协商,把其债务先偿还,而且是偿还的财产比欠第一债权人的债务还多。而且在得知其他债权人要对其起诉前,把自己名下的财产低价或是无偿转让给第三人。请问这其他债权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第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做法违法吗? 那么债务人说他把所有债务都给
律师,您好!我父亲于08年向信用社贷款20万元做生意,当时是用他一个朋友的房产做的抵押,但后来生意亏本了,他就没有再做生意,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现在两年过去了,借的20万元还没还上,利息又很高,看着父亲很着急,我就想能否把这个贷款转给我,有我来还,请问是否可行?如可行,应该怎么操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