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8年5月与男方相识,09年6月在双方亲朋好友的情况下订婚。礼金是男方应付女方58900元,女方回奉10000元整。女方父母因为疼爱自己的女儿,另外又回了金项链,金戒指,皮箱、新郎新娘衣服等等一些其它嫁妆。于09年10月份在没有领取结婚证,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生有一子,男方不顾家庭,不负责任,天天日出夜游。小孩出生还不到三个月,婆婆就剥夺了我给孩子母爱的权利,擅自主张的把小孩抱给保姆带,还不让我与小孩会面、居住。叫我要在下来帮忙干活。(备注下,男方家是开酒家的)后来因为男方出轨,再三要求我离婚,这事我也告诉了婆婆,婆婆确说:“你们夫妻之间的事,你们自己解决,我不介入。”为此,我多次劝说男方,叫他考虑清楚,我们还有一小孩。男方态度坚决要分手。后来我们达成协议,签订了一份《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达成协议后,双方及双方家属均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影响对方生活。 现在男方又喋喋不休,三方两次来我家骚扰。还毁坏、侮辱我的名誉。现男方上诉,要求我和我爸妈返还48900元礼金,还诉说我以种种理由拒绝与他共同生活,还说在他父母不知的情况下,逼迫他儿子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 像这样的官司,如果要打的话我有多大的胜算??应该怎么反驳他们?请专家们给我一些建议。(补充下,小孩在男方家,我是净身出户的,没有向男方索要一分钱,现在男方还要求我把礼金归还。有这样做的么?他们实在是太咄咄逼人了,做人太不厚道了)
房子是婚前买的,但是写的是我老公跟公公的名字,如果房产证办下来了写的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想再加上我的名字,可以吗?加的话如果离婚享受到什么?谢谢。 首先谢谢你的回答。若果加我的名字,那么我能分到三分之一吗?还是还款的那部分。之前的首付是不是就无权享受。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呢?
各位律师好:我与前妻离婚,当时有一处房产判给了她,但房本的名字是我的,并且至今也一直没过户给她。最近我想要回这处房子,经过双方协商,她也同意了。但我怕她万一日后反悔,再利用判决书要回房子。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咨询过,我这样的情况,公证处不给公正,理由是公正不能对抗法院判决,而律师见证的法律效力也不
双方经法院调解时,原告对夫妻共同财产保留诉权,一年内再次向同一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应否得到支持? 如应得到支持,请问该支持的法律依据?
我已起诉离婚。结婚后村里每人分了31万拆迁补偿款我有一个4岁的男孩我老婆给孩子买了一个5万的保险还有他自己的好几份保险,她借给她妈15.4万贷出去了25万,另外她还在济南买了一套价值10万的房子.请问如果我离婚法院怎么分割这些财产。还有一个问题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能要回吗
我很想和我的丈夫离婚,但是我们有两年没见面了,我也找不到他,他也从不和我联系,我只知道他住在周浦这个地段,但是具体地址不知道,我该如何找到他,还有我们结婚已有八年了,我们也很长时间分居了,起码有三四年了,我们的财产也从没有一起过,那我和他是没有共同的财产,只是我父母的房产有没有威胁,但是我父母的房产是在我和他结
A(男)与B(女)结识前A父为A全资买了一套婚房 但房主为A父;B父为B全资买了一套房子 房主为B。结婚三年后A父将房子过户给了儿子 房主为A,并没有任何说法与解释。现在二人要离婚,请问这两套房子的产权归属问题及怎样分配。谢谢。
我的丈夫是再婚,丈夫离婚时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了他的前妻和他的儿子,我们结婚时一无所有。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怕以后出现问题,我们自己签了一份协议,他愿意把他的那一份都归我,这份协议以后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