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21岁,安徽合肥,与家人失去联系六天了,电话关机,身份证没带,身上只有一百块钱,车子停在离家两三里地的马路边,车钥匙在车座椅上,已经报警了,但是警察局不给立案,要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失踪人口证明才可以立案,但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又说成年人除非失踪超过三个月才可以开这个证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的一名亲人去外地打工,三年音信全无,怀疑有什么不测,现在请求法律帮助,可以通过哪些法律途径来找到此人。现在身边只有他的身份证,任何联系方式都没有。
我老婆抱着孩子走了,岳父岳母也联系不上,我们已经报了案,警察只是按人口失踪立案
我老婆抱着孩子走了,岳父岳母也联系不上,我们已经报了案,警察只是按人口失踪立案,不给我们查,我要怎么才能找到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