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衡中法民二再终字第1号 抗诉机关: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审被告):陶江亮,女,1979年5月26日生。 委托代理人:刘勇,衡阳市海天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彭雪忠,男,1970年10月18日生。 委托代理人:唐小军,湖南秦湘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上诉人(一
上个月我们加了好多天的班,然后发工资,一天加班费都没有,人事说加班要填加班单,否则算不算加班,没工资的。可是填加班单的事情也没有人和我们说。这加班费就算拿不回来了吗? 问题补充: 我们上班,加班都要指纹打卡的,为什么不能作为依据?非要填加班单,我如果直接打12333,赢的几率大吗?
上诉请求:撤销民事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并判决其承担一、二审的案件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 2007年4月29日,上诉人与案外人王(系被上诉人之子)订婚,订婚仪式上,被上诉人将一只手镯给上诉人,当时称其为金手镯。2008年上诉人与王解除婚约。王曾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手镯,后撤诉。 2010年被上诉人又起诉,
申 请 书 申诉人:xxxxx 性别:x 出生时间:xxxxxxxx 工作单位: 职务: 家庭住址: 通讯地址: 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 邮政编码: xxxxx 被诉人: xxx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单位性质:
本人从事玻璃门安装,2009年2月为原告父亲安装三扇玻璃门,2010年8月原告回娘家时两月大的儿子被一扇倒下的玻璃门砸死,要求赔偿四十八万元,法院在只有医院病历,无法医证明孩子死因,鉴定部门无法鉴定门倒塌原因的情况下,判定本人70%责任,本人提起上诉,胜诉几率有多大
本人从事玻璃门安装,2009年2月为原告父亲安装三扇玻璃门,2010年8月原告回娘家时两月大的儿子被一扇倒下的玻璃门砸死,要求赔偿四十八万元,法院在只有医院病历,无法医证明孩子死因,鉴定部门无法鉴定门倒塌原因的情况下,判定本人70%责任,本人提起上诉,胜诉几率有多大
2002年的时候父亲和他的朋友刘某李某合伙做生意,有李某担保从银行贷款五万元,说好了三人平摊,可最后还是由我父亲自己用了八年的时间独立还清,由于当时钱还不够,李某为粮所法人,有他担保,让我父亲贷了两万元,李某又从朋友处借了三万元算是投资,中间不存在欠条,后来刘某跑了,李某不承认合伙事实,逼我父亲还钱,在
2002年的时候父亲和他的朋友刘某李某合伙做生意,有李某担保从银行贷款五万元,说好了三人平摊,可最后还是由我父亲自己用了八年的时间独立还清,由于当时钱还不够,李某为粮所法人,有他担保,让我父亲贷了两万元,李某又从朋友处借了三万元算是投资,中间不存在欠条,后来刘某跑了,李某不承认合伙事实,逼我父亲还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