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份1988年的有关山林管理权转让的。那个人在88年和我爷爷签订了一份协议,说自愿把一座山的管理权送回给我爷爷管理,至今管了20几年,也打算办理林权证了,但村长出来说那座山是集体所有的。那份协议有他和他妻子的签名,也盖了他自己的名字章,还有他妻子的手指摸印,还有见证人,见证人现在也还在人世,他妻子还在人世。请问,这份协议有多大的法律效力???要是拿它去上诉可以作为证据吗????
我姐曾与我姐夫签定过书面协议,若我姐夫赌博恶习不改,再去大面额赌博。则协议认定我姐提出离婚,我姐夫必须同意,而且小孩必须归我姐。 现在我姐夫违约了,请问这份协议能发生法律效力吗? 急求专家的回答,谢谢。
我与杨某因离婚问题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我们俩人达成了离婚协议,已经在法院调解笔录上签字。但当法院向其送达时,其反悔,不同意签收,请问,这个调解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夫妻协议书 男方: 女方: 鉴于两人共同协商,为表示诚意,达成以下协议: 若男方存在非婚生子女,男方需答应女方如下要求: 1、 若女方提出离婚必须同意。 2、 子女归女方抚养,男方不得随意探望。 3、 离婚后所有房产及二人名下存款归女方所有。 4、 男方10年内不许离开现居住城市。 5、 男方10年内不许主动离开
我在1988年向村组及土地使用人协议取得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建房,并支付了相关的补偿费用,但是实际建房面积没有使用完该块土地,剩余土地为建好房屋的四边界限。实际建房面积已经取得合法房产手续,但是其余四边界限内的未建房面积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现在只有88年的村组及原使用人的转让协议,协议政府部门有盖公章。 现
一对恋人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男方父母毁了当时“有房有车”的承诺,连一半办婚事的费用也不肯承担,女方母亲因此而拒绝这门事。这对恋人为达到走到一起的目的,瞒着女方父母亲,从女方亲身父亲那里借了100万元,说是男方出的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母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出了自己的住房给他们结婚,这100万元让小俩口
一对恋人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男方父母毁了当时“有房有车”的承诺,连一半办婚事的费用也不肯承担,女方母亲因此而拒绝这门事。这对恋人为达到走到一起的目的,瞒着女方父母亲,从女方亲身父亲那里借了100万元,说是男方出的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母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出了自己的住房给他们结婚,这100万元让小俩口
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不准辱骂乙方,以及乙方的父母,兄弟,尊重乙方,以及乙方的父母,兄弟。 2、甲方不准阻拦乙方回娘家,走亲戚,以及乙方与朋友同学的聚会或者上网聊天。 3、以后争吵,甲方不准打骂乙方,不准乱摔东西,也不准自己拿凶器以及其他自杀的方式来威胁乙方,更加不准扬言要杀乙方全家。 4、夫妻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