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乡政府十年前因我乡中学占用我村的地向我们村进行了补偿,并且把乡中学大门南侧的十四间房屋的地基让我村一组的人优先建房,后经村民同意,七家人凑够三十七人的人头数来建房。后来人数都凑够了,但还未建房时,地基就被村霸强行占了。后来六家人协调已经 建了房。我家也凑够了三十七人,剩下的那块地基被占着,但占地基的并不是我们村组的人。乡土管所把地基划给我家,并且有村民的证明以及村委的证明。现在这块地基一直纠纷着,乡政府也不写调查向上级要求土地使用权,现在谁也无法建房。乡政府说收回这块地基,想问一下我们要求确权的话,根据村委证明乡土地管理所证明以及村民证明能获得使用权吗
该地基的所有权是乡政府的。目前乡政府是一直在拖着不处理,对强行占有地基的人也未做任何处理。当时说让我村组人优先建房也只有一个协议,协议没有盖乡政府公章,只有当时几个人签的字。给乡政府递交了确权申请书,但没有答复。现在是不是要向县政府递交确权申请书。
政府新农村建设中给农民分配安置房和人口补足,是否就可以要求农民无条件的放弃土地使用权,强迫我们离开?
政府为了建设新农村,把4个村的村民集中到市郊安置房。每个农民享受38平方,独生子女年满16周另加40平米。农村户口每人补贴3.5万元,家中的楼房按每平方80元,平房按每平方40元补贴拆除。家中其余所有的院子、围墙、猪栏、厕所、果树、小房子等按每户4000元折算。达到退休年龄每月拿近300元的退休工资。田地无条件上交(必
是由我们国土资源局来下《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还是由县政府来下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我们国土资源局想收回一个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县政府已经下了收回决定,现在要注销此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由我们国土资源局来下《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还是由县政府来下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2001年5月1日,甲与该村村委会签订合同书,该合同约定出卖标的为机砖厂“生产经营权”、“场地使用权”、机砖厂原有机器设备。出卖价格为十万元,出卖期限为50年。
某私营企业于1998年和1999年分别通过县级人民政府的征地手续批复,在2009年取得以划拨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次批复的土地办理在同一个土地使用权证内),这土地证合法吗?
因读书将户口外迁,在就读期间家里土地被征用,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事情比较远了,当时还小,家里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也没有多少法律意识。想求助:因读书将户口外迁到学校集体户口,在读书期间家里土地被征用,能否享受征地补偿??毕业后回原住地居住,户口一直放在口袋里,后跟村里协商,将户口牵回父母处,但在户口转移上注明:不享受任何待遇。现村里要集体拆迁,我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我们在当地粮库承包了20亩荒地种植果树,当时我们和粮库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粮库的地是从部队承包的,现在部队要强行收回土地,撵走我们一分不赔,当时粮库承诺承包年限都是口头上的,刚3年就要撵走我们,粮库和我们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我们拿着这样的合同,还能受到保护吗,能得到赔偿吗。 合同中有一项说,在租赁期内
我们在当地粮库承包了20亩荒地种植果树,当时我们和粮库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粮库的地是从部队承包的,现在部队要强行收回土地,撵走我们一分不赔,当时粮库承诺承包年限都是口头上的,刚3年就要撵走我们,粮库和我们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我们拿着这样的合同,还能受到保护吗,能得到赔偿吗。 问题补充: 合同中有一项
1998年之前我们一直种着的土地,后来因为收入太少入不敷出,父母先后出来打工。当98年再次承包土地时,村里就扣留了我们的地,没有分给我们,十多年过去了,我们一直索要我们的土地,可村里就一直以没有土地为名不给我们,现在又借口我们超生为由,不给我们土地,我想请问一下,村里这么做有没有文件支持,并且有没有理根据
我进公司以有八年,现在突然宣布解散,说把我安排到一私人老板处开车,如果我不想去的话我该怎么办?而且我们的养老保险是从08年4月份才开始买的,如果按照新劳动法应该是要从08年1月1号起就应该替我们买了.可是现在我们去找他们也没有用.请问依照我这个情况我应该怎样做或者说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最好的维护我的利益?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