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 您好! 我们是河南省邓州市的一对再婚夫妻(均在一事业单位工作),再婚前各有一子女,但在第一判决时,均已判给对方,请问我们再婚后是否能够合法的再生育一个孩子,依据是什么,请回复。谢谢!!!
我们两人都是离异的,现准备再婚,我的前夫是上门女婿,故女儿判给了我,也随我的姓。他也是上门女婿,故女儿判给了前妻,随前妻的姓。我们再婚后可否申请再生一个?
我和我现在老公是再婚家庭,婚前我有一女儿归前夫抚养,我老公有一儿子,归前妻抚养,请问我们现在结婚了可不可以生个孩子?(我和我老公多不是独生子女,他有一妹妹以出嫁,我有一弟弟未婚)我们是相城区的,请问我们可以再生个孩子吗?
哥哥已离婚,法院判女儿跟母亲。再婚的女方的孩子法院判给了父亲。哥哥和现在的嫂子已领取了结婚证,想要再生个小孩子,有什么条件规定吗?
第一种情形:男方少数民族,跟前妻有一女孩子19周岁,跟随母亲。女方跟前夫有一女19周岁,跟随女方。第二种情形:男方少数民族,跟前妻有一女孩子19周岁,跟随父亲。女方跟前夫有一女19周岁,跟随母亲。第三种情形:男方少数民族,跟前妻有一女孩子19周岁,跟随父亲。女方跟前夫有一女19周岁,跟随父亲。
我想咨询一下我第一次结婚已经生了两个小孩并做了结扎手术,离婚时男方一个小孩也没给我,我现在再婚的对象是未婚的没有孩子,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做输卵管复通手术再生一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