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在厂里老板帮我们交了团体意外险,下半年辞职了.老板把我的团体意外险的钱又算在工资里扣掉了,而且把我的保险退掉了,这么做对不对
我被公司体罚致伤残,我们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单也存在,但是公司说必须有司法鉴定结果才能获赔,但是相关鉴定机构都拒绝为我做鉴定, 不是不接受委托,就是不在他们的业务范围。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还能够获赔?如何申请做鉴定?
我父亲因身体不舒服,请假期间,在外却不慎落水溺亡,之后我父亲所在的公司协助我们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我父亲的公司为员工购买的是团体意外险,保险费是由他们公司支付的,后来保险公司认为判定意外的证据不足,所以与我们家属协商后决定赔偿原额度的百分之五十,我方也同意了,但在签字的时候,保险公司告诉我们,我
先后存在两份劳动合同,拖欠前一份的工资,是否可以两份同时解除?
我原本与公司有一份劳动合同,从13年9月16号到今年9月15号到期,但是工资已经拖欠了3个月未付。今天(8月4日)我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换了一个岗位,新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今年9月16号到2018年9月15号,我本以为签了新的合同公司会把拖欠的工资付给我,但是公司完全没有给钱的意思,我也不想继续留在这儿了,请问我是否
我和单位签订了研休培训协议,规定了5年的服务期,如果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未履行部分单位支付和发生的一切实际费用和经济损失(此费用包括来回交通费,手续续,在此期间支付给我的工资) 现在我想辞职,公司计算了这笔费用,包含了工资(支付给我的工资+公司扣除我的社保费+公司支付的社保费) 我想问一下,培训费用应
在读的一所私立高中告知家长同学是开学时间,但是信息发过来又说交1000元,经过询问是暑期集训费,学费又要交,感觉不合理,这请问有我的午饭我国的相关法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