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表弟是独生子和妻子06年结婚,,08年生子。住在父母的回迁房。生孩子后妻子要求将房子由公公的名字更成他丈夫的,否则就离婚。当时我弟弟和妻子一门心思逼父母就范,为了家庭安宁,父母妥协。在08年7、8月份将房子更名。他们是农村户口,父母将我表弟的卖地款12万也给了他们,期间他们所生的孩子的户口在他妈那边,所以也有一份卖地款10万元。婚后男方工资全部上交妻子,每月只留200元钱,所以实际上家里所有钱物都由他妻子掌握。连存折是谁的名字男方都不知道。婚前男方给女方3万元财礼钱,女方家没有陪嫁。这些钱全用于女方买首饰及她自己的物品。现在妻子带着家中全部的钱和首饰和孩子回了娘家。女方在10年4、5月份时,她娘家属于她的地要动迁,她的户口是独立的。她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动迁协议,将来动迁时给她房子,这笔交易现在离婚的话男方可以分割吗?孩子归谁对分割财产有什么影响?男方家想减少财产损失应该怎么办?请好一点的律师需要多少钱?律师能给我们提供什么实质上的帮助?
在房子更名的时候,闹的很凶.差点要断绝父子关系,所以父母的赠予并不是心甘情愿的.
我和老公结婚9年, 有一女,结婚后5年买的房子,当时买房的前公婆出了12万,我们自己出了5万,现在房子可以卖到46万,现在老公有了外遇,他申请离婚,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财产?谢谢
结婚到现在一直跟男方父母同住,男方后爸有个女儿.男方一直跟父母做事,自己没有存款,房子车子都是父母的名字,请问离婚的话,这种情况财产怎么分割?有没有共同财产? 家里只有他一个儿子,有继承权,也不能分割财产吗?
我与我老婆结婚三周年了,婚后买的房子,父母出资十五万元首付买的,按揭20年的房贷,该房2008年均价3300元,总价近35万元,现在升值65万元了,该房产证上的署名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银行贷款合同有我和我老婆的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但是结婚三年就就离了,那么要平分该房各自一半的话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呢,毕竟我的投入
我爸是一个长期沉迷于酒精的人,稍有不顺他的意就会算坏家具、家电甚至还会动手伤人,有时无论喝酒与否他都会在家里闹,吼、叫,话语不堪入耳。7、8年来全是我妈一个人在养我、养家,我家的家庭条件不好,我和我妈忍受不住他那非人的精神上的折磨,现在我妈要求离婚,我爸肯定不会同意的。我家就一套房子,房子上有我妈、我
我有一个朋友善良老实,女,25岁,与一37岁山东男结婚,去年刚刚生了一男孩。男方在广州工作,女方回陕西生小孩子后一直留在自己娘家喂养小孩子。 男方一直以来都是很花心、到处勾搭拐骗其他妇女,且长期对女方当事人爱理不理,或者经常言语不和(男方经常找各种理由贬低或伤害女方心理,借此遮掩自己的作风问题),并经常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的认定?
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如何认定? 1、婚姻存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2005.9月结婚的我已有两个女儿的妈妈了,大的女儿4.岁半,小女儿5个月,因为夫妻性格不合,婆媳不合,丈夫用自己的名字在2005.7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有一条1200吨位的货船,在2009.新靠的。在期间丈夫也借过一些债做他的事业,现在事业有成,他有父母,弟媳,妹妹,一起生活,没分家。如果我要求离婚,财产会怎么去处理。
我跟老公结婚一年多了,现在因为性格不合要离婚,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财产,现男方要求女方必须在半年内将彩金22800元、金首饰和订婚礼金4000元归还,可是订婚礼金4000元回礼给男方2000元,买一套衣服1000元左右,结婚礼金女方买了超过30000元的家具、电器。我想问男方是否有权利问我要回订婚礼金和结婚礼金。